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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文明祭扫防林火 绿色平安更清明
倡议书
全州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
春染红河千峰翠,清明又至忆先人。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也是踏青游玩、亲近自然的重要时节,更是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键节点。当前,全州正处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期,受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影响,林草可燃物载量居高不下,加之清明将至,祭祀、春耕、踏青等活动集中,野外火源管控压力剧增,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处于高位,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守护红河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特向全州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文明祭扫,做生态清明的“引领者”
追思无需烟火伴,一片赤诚慰先人。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点放孔明灯、点烛、点火野炊等传统祭扫习俗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大气污染,与绿美红河建设要求不相适应。请自觉摒弃这些传统祭祀旧俗,积极践行敬献鲜花、植树缅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让思念以更文明更绿色的形式传递,让清明更清净、更温情。
二、恪守禁火规定,做依法防火的“示范者”
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红河州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牢记“高火险期内,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刚性要求,严禁在森林、草原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实施焚香、烧纸、烧荒、烧蜂、野炊、吸烟、烧秸秆、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不得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进入林区、墓区、景区时,须主动配合防火检查,扫码登记、实名报备,自觉上交火种,确保“不带火种进山,不留火源下山”,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守牢红河州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底线。
三、扛起防控责任,做平安红河的“守护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主动向家人、亲友、邻里、乡亲普及文明祭祀要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安全避险常识和违规用火法律责任,讲清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与惨痛后果。严格落实“五个关键人”责任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家中老人、未成年人及特殊人群的监护,严防因监护不力引发火情,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请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扛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广泛传播文明祭扫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祭扫、共同守护森林草原安全的良好风尚。
四、主动监督劝阻,做防火战线的“共建者”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请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发现违规用火行为,请及时劝阻制止。发生森林草原火情,严禁违规打火和盲目组织扑救,坚决防范次生伤亡事故。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红河州森防指联合值班电话0873-3730119,报警时务必讲清火情地点、火势大小、植被情况及本人联系方式,确保救援精准高效。
文明祭扫防林火,绿色平安更清明。守护森林草原资源,既是对先辈的深切告慰缅怀,也是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担当。让我们携手同行,以文明之举传承思念,以安全之行守护家园,以绿色之为涵养生态,共同筑牢林草防火防线,共建宜居宜业绿美红河!
红河州森林草原
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
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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