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名男子陪怀孕的妻子去医院做产检,得知接诊的是男医生后当场情绪崩溃,又吼又骂,还一头撞向墙壁,嘴里喊着“不过了,明天就离婚!”视频发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有人说这男的小心眼、太封建;也有人说能理解,换谁都接受不了。到底谁对谁错?今天咱们不站队,只说事儿,也聊聊法律。
一、事情是咋回事?
据知情人透露,这名男子结婚前就特别“保守”,再三确认妻子是“完璧之身”后才把她娶回家。新婚夜看到床单上的那抹红,他心里很满意,觉得自己娶了个“干净”的女人。
妻子怀孕后,男子贴心陪着去做产检。可一听说接诊的是男医生,他整个人瞬间炸了。
“男医生?!”他几乎是吼出来的,声音里满是震惊和愤怒,走廊里的人全扭头看过来。
他一把抓住妻子的胳膊,力气大得让她疼得皱眉:“你让男人看了?!你不干净了!不过了,明天就离婚!”
妻子吓得眼泪直流,小声解释:“这是医院,医生眼里只有病人,没有男女……”
“放屁!”男子根本听不进去,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屈辱,猛地转身,一头撞向墙壁。“咚”的一声,额头瞬间红了一片。
旁边一位大哥实在看不下去,冲上来拦住他:“兄弟,你这是干啥?人家是医生,救死扶伤的,你怎么这么小心眼?”
可男子已经彻底失去理智,挥舞着手臂嚷嚷:“我必须小心眼!她那地方让别的男人看了,这日子还怎么过?”
旁边有人劝,有人骂,整个医院乱成一团。孕妇的哭声、男人的吼声、旁人的议论声,刺耳又荒诞。
二、从法律角度怎么看?
这个事儿表面上是一个男人的“观念问题”,但从法律上看,里面涉及几个关键点:
第一,妻子有没有权利选择男医生?
根据《民法典》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患者享有自主选择医疗服务的权利。孕妇作为患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医生,法律上并不禁止男医生为女患者做产检。
同时,医院在安排产检时,一般会遵循诊疗规范,如果患者或家属有明确性别要求,医院也会尽量协调。但前提是——你得说,不能当场炸。
第二,男子的行为是否违法?
男子在医院大声吼叫、撞墙、拉扯妻子,如果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可以被处以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的。
更重要的是,他对妻子当众辱骂、动手拉扯,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暴不仅仅是动手打人,长期的精神控制和侮辱同样属于家暴范畴。
第三,如果男子真因为这件事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标准。如果男子仅以“妻子被男医生检查”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因为他这个理由,既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也属于不合理、不尊重配偶的行为。
换句话说,法律不会站在一个把妻子当“私有财产”的人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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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这事儿到底该咋看?
网上有人说男子“小心眼”,也有人说“理解他的底线”。但仔细想想,这真的只是“底线”的问题吗?
男子新婚夜在意那抹“红”,现在怀孕了在意男医生。表面上是“保守”,本质上是对妻子的控制——他把妻子的身体当成自己的“专属物品”,容不得任何异性触碰,哪怕是救死扶伤的医生。
他根本不在乎妻子的健康和孩子的安危,只在乎自己的“面子”和“所有权”有没有被“侵犯”。
在医生眼里,没有男女,只有患者。这是医学的基本常识,也是职业素养。彩超医生每天要看无数患者,他们的眼里只有器官、只有病灶,没有性别。男子用世俗的“男女大防”去揣测医疗行为,不仅是对医生的侮辱,更是对妻子的不信任。
如果男子真的爱妻子,就应该在她怀孕时,陪她做好每一次产检,关心她和孩子的健康,而不是纠结“谁看了她”。
他的“撞墙”“离婚”,不是“爱之深,责之切”,而是“得不到就毁掉”的极端心态。这种爱,太自私,也太可怕。
妻子的身体,不是男人的“私有财产”,而是她自己的。她有权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健康,接受必要的医疗检查。
这件事之所以能吵翻天,是因为它戳中了一个现实问题:在婚姻里,到底什么是“尊重”?是占有,还是信任?
如果你是那位孕妇,面对丈夫的崩溃和指责,你会怎么选?
如果你是那位男子,你能接受妻子由男医生接诊吗?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来源:综合自吉林长春本地媒体报道及网络公开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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