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一米八,却不敢回家!”近日,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撕开了一个被大众长期忽视的真相——家暴从来不是女性的专属困境,身形高大的男性,也可能沦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这起案件中,男子齐某为圆婚姻梦举债凑齐彩礼,婚后却遭遇妻子的频繁施暴与持械威胁,最终在恐惧中起诉离婚,历经波折才得以解脱,也让我们重新审视男性家暴受害者的隐秘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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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的遭遇,是无数男性家暴受害者的缩影。据案件详情披露,齐某与妻子王某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前王某性情温和,让齐某满心期许地开启了新生活。为了凑齐彩礼,他不惜向亲友举债,背负起沉重的经济压力,只为给对方一个体面的婚礼,也为自己搭建一个温暖的家。可谁也没想到,这份真心与付出,换来的却是婚后仅一个多月的噩梦开端。王某的温柔面具彻底撕碎,频繁因家庭琐事情绪失控,从最初的言语辱骂、冷嘲热讽,逐渐升级为肢体拳打脚踢,甚至手持器械对其进行威胁,日复一日的暴力与恐吓,让身高1米8、在外挺拔健壮的齐某,彻底陷入了恐惧的深渊。
更令人揪心的是,齐某的沉默与隐忍,恰恰折射出男性家暴受害者的共同困境。碍于“男儿有泪不轻弹”“大男人被妻子打很丢人”的传统观念,他不敢向亲友倾诉自己的遭遇,哪怕深夜躲在角落攥着伤情照片默默流泪,哪怕回家变成一种奢望,也只能独自承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摧残。这种羞耻感,像一道无形的枷锁,困住了无数遭遇家暴的男性——他们害怕被嘲笑“窝囊”“没出息”,害怕被贴上“失败”的标签,于是选择忍气吞声,任由暴力不断升级。
当齐某终于鼓起勇气,带着伤情照片、报警回执、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维权之路依然充满坎坷。妻子王某不仅拒绝承认家暴、拒绝离婚,更是直接远赴国外回避沟通,甚至在电话中嚣张辱骂法官,叫嚣“我在国外你们管不着”。所幸,法院没有姑息这种嚣张气焰,承办法官多次跨时区耐心沟通,同时严肃释明法律底线:家庭暴力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无论施暴者身在何处、性别如何,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若拒不配合调解,法院可依法冻结其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与法官的多轮劝导下,王某态度软化,双方在线签署调解协议,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王某也返还了大部分彩礼,这场荒唐又痛苦的婚姻,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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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落幕,不仅为齐某讨回了公道,更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家暴不分性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一定义从未将男性排除在受害者之外。可在现实生活中,“家暴=男打女”的固有认知根深蒂固,当男性遭遇家暴时,往往会面临“你打不过她?”“肯定是你惹她生气了”等嘲讽,甚至连求助都可能被当成“夫妻吵架”敷衍了事。
事实上,男性遭受家暴的现象并不罕见。有公益机构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男性中,有80%称受到过家庭暴力,其中冷暴力是主流,其次是肢体抓伤、殴打等。而家暴的本质,从来不是体力的对决,而是权力的控制、尊严的践踏——无论是言语羞辱、经济控制,还是肢体暴力、持械威胁,其核心都是通过伤害与恐吓,迫使对方妥协服从,这与受害者的性别、身高、体型无关。就像齐某,即便身高1米8,在持续的恐惧与威胁面前,依然会感到无助与崩溃,这份痛苦,与女性受害者并无二致。
令人遗憾的是,许多男性家暴受害者不仅要承受施暴者的伤害,还要面对社会的偏见与忽视。他们之所以不敢发声、不愿求助,除了羞耻感,还源于“习得性无助”——长期被打骂、被控制,会让他们逐渐陷入绝望,觉得“反抗也没用”“说了也没人信”;同时,经济压力、彩礼负担、家庭顾虑等,也让他们难以果断抽身。更值得关注的是,目前部分反家暴帮扶资源多向女性倾斜,男性受害者往往面临求助无门的困境,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沉默。
吉林榆树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反家暴,不能有性别偏见。真正的反家暴,不是只保护女性,而是保护每一个被暴力对待的人;真正的男子气概,也从来不是“挨打不吭声”,而是懂得保护自己,敢于远离伤害。要让男性家暴受害者敢站出来、能得到帮助,我们首先要打破固有偏见,停止对男性受害者的调侃与嘲讽,学会相信每一位受害者的遭遇;其次,要完善反家暴帮扶机制,为男性受害者提供平等的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临时庇护,让他们不再孤立无援;最后,要强化法律的威慑力,无论施暴者是男是女,只要实施家暴,就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让法律成为每一位受害者最坚实的后盾。
身高再高,也挡不住拳头的伤害;面子再重,也扛不住长期的摧残。齐某的经历告诉我们,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受害者不分男女,都有权利拒绝伤害、维护自身权益。愿这起案件能唤醒社会对男性家暴受害者的关注,愿每一个身处暴力中的人,都能勇敢打破沉默、果断求助;愿每一份呼救都能被认真听见,每一位受害者都能摆脱伤害,重拾生活的勇气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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