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知名教育博主张雪峰(本名张子彪)因心源性猝死在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抢救无效离世,终年41岁。讣告发布前,一份标注其姓名的《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件在网络流传,包含诊疗细节、医护信息等敏感内容,引发全网震怒。苏州市卫健委已明确回应“领导已关注并处理”,涉事医院却以“不清楚”回避媒体追问。这起泄露事件绝非偶然,医疗隐私保护的底线正被反复试探,而触碰红线者,将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全面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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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真相:从网传文件到官方介入,泄露链条已现
事件核心是电子医疗病历的非法获取与扩散。网传文件为翻拍电脑屏幕的《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信息与张雪峰本人完全匹配,还包含床位信息、超声报告、抢救记录及医护人员姓名,属于敏感个人医疗信息。泄露发生在讣告发布前,且有爆料称抢救期间相关信息已在微信群扩散,传播链条已初步形成。
官方态度分化明显:苏州市卫健委3月25日向新黄河、奔流新闻等媒体确认介入调查,明确将彻查源头、锁定责任人、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整改医疗隐私保护体系;而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多次被记者致电,均以“不清楚”推诿,未正面回应病历管理责任。这种反差进一步坐实了公众对医院管理漏洞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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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泄露即侵权,三类责任一个都跑不掉
医疗隐私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核心权益,无论泄露者身份、文件是否真实,只要未经授权获取、传播,就必须担责。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医师法》《刑法》及司法案例,三类责任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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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家属可直接索赔,停止侵权是底线
自然人去世后,其隐私、个人信息仍受法律保护,近亲属有权代为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994条、第1226条,张雪峰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停止侵害:要求删除网络上的泄露文件,阻止进一步扩散;
2.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传播平台公开道歉,澄清事实,降低负面影响;
3. 精神损害赔偿:泄露逝者隐私会给家属造成巨大精神痛苦,可依法主张高额赔偿。
即使是普通网民,转发扩散泄露文件也需担责。若因转发扩大了损害后果,需对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医院作为病历保管方,无论是否有内鬼,都需先承担过错责任——患者与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医院有义务妥善保管病历,若无法证明是家属自身泄露,需向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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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涉事人员丢饭碗,医院也会被处罚
行政责任针对泄露者的身份有明确区分,医护人员的处罚最严厉:
1. 医护人员(医生、护士):依据《医师法》第56条、《护士条例》第31条,泄露患者隐私/个人信息,将被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证书。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还可依据《医师法》第58条被终身禁止从事医疗服务 。
2. 非医护人员(患者、家属、护工等):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500万元罚款。
3. 医疗机构:卫健委可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医院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负责人行政责任。
参考2023年周海媚病历泄露案,泄露者符某某最终被行政拘留,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对“散布他人隐私”的基础处罚——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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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可判7年,死者信息也受刑法规制
这是最严厉的追责方式,关键看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且死者的个人信息同样属于刑法规制范围 。
1. 核心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条之一)。根据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敏感个人信息5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即认定为“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医疗病历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只要满足数量或金额标准,即可入罪 。广州荔湾区法院曾判决两名校工出售死者个人信息获利10万余元,构成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并处罚金,明确了“死者信息可入罪”的裁判规则 。
2. 其他罪名:若泄露者以牟利为目的批量出售信息,或结合其他信息实施诈骗、骚扰等犯罪,还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等,数罪并罚时刑期会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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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医院、内鬼、转发者,谁都逃不掉
本次事件的责任主体分为三类,医院的管理责任是基础,直接泄露者是核心,转发扩散者需连带担责。
医院:首当其冲,管理责任跑不掉
无论泄露者是员工还是外部人员,医院都需先承担替代责任。医院对病历保管负有法定义务,若无法证明是家属自身泄露,需向家属承担民事赔偿;同时,卫健委会核查医院管理漏洞,对医院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甚至追究负责人责任 。涉事医院回避媒体的态度,只会加重其行政责任。
直接泄露者:分身份担责,内鬼处罚更重
1. 医院员工(医生、护士、护工等):既是行政责任的重点处罚对象,也是刑事追责的核心主体。若为牟利泄露,直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若为炫耀、报复等目的,先被治安处罚,情节严重则入罪,同时会被吊销执业证书,彻底失去从业资格。
2. 外部人员(患者、家属、访客等):若趁人不备翻拍、传播,需承担民事赔偿+治安处罚;若参与批量出售、提供信息,达到标准则构成刑事犯罪 。
转发扩散者:转发即侵权,扩大损害要连带
任何未经授权转发、扩散泄露文件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若转发导致信息广泛传播,加重了损害后果,需对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若明知是泄露文件仍大量转发、牟利,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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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周海媚案:时隔两年,为何仍有人触碰红线?
2023年周海媚病历泄露案与本次事件高度相似,却仍有医疗行业人员铤而走险,核心原因有三 :
1. 侥幸心理:认为“逝者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不会被追责”,但《民法典》明确保护逝者隐私,近亲属可全面维权,司法案例也已确认死者信息受刑法规制,侥幸必被追责 ;
2. 管理漏洞:部分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权限管控不严、日志审计缺失,给“内鬼”翻拍、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本次事件中,泄露文件为翻拍电脑屏幕,说明医院未做好电子病历的访问管控;
3. 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泄露医疗隐私的严重后果,仅认为是“小事”,却不知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和执业资格吊销。
周海媚案中,泄露者符某某被行政拘留,而本次事件若查实是医院员工泄露,不仅会被吊销执业证书,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两者的处罚力度天差地别 。
家属维权:四步走,高效维护合法权益
张雪峰家属可按以下步骤维权,高效推进追责与赔偿 :
1. 固定证据:保存泄露文件的截图、传播链接、转发记录,公证电子数据,同时收集医院回应、官方通报等证据,明确侵权主体和损害范围;
2. 发送律师函:向涉事医院、直接泄露者、主要传播平台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删除内容、公开道歉,明确赔偿诉求;
3. 行政投诉:向苏州市卫健委、当地网信办、公安机关投诉,要求彻查泄露源头、传播链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 提起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若情节严重,可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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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述:医疗隐私无小事,触碰红线必被追责
张雪峰病历泄露事件,再次敲响了医疗隐私保护的警钟。医疗病历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敏感信息,无论逝者还是生者,未经授权获取、传播都必须担责。医院需完善电子病历管理体系,加强员工隐私保护培训;医护人员需坚守职业底线,不得泄露患者信息;普通网民需做到不偷拍、不转发、不传播,共同维护医疗隐私安全。
对于泄露者而言,现在主动自首、主动删除信息、积极赔偿家属,是从轻、减轻处罚的关键途径。若继续逃避,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三重压力一个都跑不掉。医疗行业的底线不容践踏,任何试图泄露、传播患者隐私的行为,最终都要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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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1. 苏州市卫健委官方回应(2026年3月25日) 2. 新黄河媒体报道(2026年3月25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4条、第1226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56条、第58条 5.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刑初XXX号刑事判决书 6. 最高人民法院第35批指导性案例(2022年) 7. 苏州市公安局相关治安处罚案例(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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