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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五五”规划纲要开局实施之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通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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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通报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及成效,并提出“十五五”时期工作打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赔偿办)庭长王玥发布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
总体情况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四川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如我求助”意识推动“应救尽救”理念落实落地,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充分释放。全省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71万件,决定救助1.61万件,向1.97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2%、15.83%、20.12%、26.69%,救助案件总量居全国法院第一,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稳居全国法院前列,基本构建起覆盖全面、程序规范、衔接顺畅、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工作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一等奖,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并在全国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司法救助“四川品牌”效用持续彰显,影响力不断提升。
主要做法
坚持依法规范,完善司法救助流程与标准
畅通衔接机制,提升救助效率。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畅通“移送线索、审核立案、决定救助、发放资金”各项程序,案件办理平均天数11.79天,用“速度”保证“温度”,以“效率”护航“公平”,切实兑现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为民承诺。完善程序标准,明确救助情形。推动、参与修订《四川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制发《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健全集体研究和公开透明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困难程度的救助申请人,实行阶梯式、匹配式救助标准,确保资金向最急需者倾斜,让救助资金真正成为“救命钱”“救急钱”。强化部门协作,助力救助工作。四川高院与民政厅等23个部门会签《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畅通法院委托核对工作机制,引入核对机构对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救助申请人状况进行核实,打破实地走访调查、开具困难证明等传统方式局限,一体提升家庭困难情况核实的便捷性和准确性。严管专项资金,确保救助实效。依托办案平台开展案件全流程实时监测,实现救助金“申请、审核、审批、发放”闭环监管,持续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实效性。泸州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等特殊救助对象,实行救助金分批发放,同步聘任司法救助金观护员,协调当地政府做好资金监管,全程跟踪资金使用,真正实现“救”在关键处,“助”在心坎里。
聚焦民生关切,提升司法救助力度与温度
精准发力,纾解民生急困。聚焦刑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承担巨额医疗费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特殊群体救助力度。五年来,及时足额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亿元,帮助1.03万名弱势、特殊群体摆脱生活困境,有效缓解群众燃眉之急。长效托底,巩固生计根基。聚焦帮助当事人恢复自身发展能力,推动司法救助从“经济帮扶”向“发展赋能”转变。成都法院针对因案致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推动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协调解决公益性岗位。泸州法院推动残联为残疾当事人提供专门就业指导。雅安法院向人社等部门推送当事人就业帮扶信息,推动“输血”救助转化为“造血”救助,切实纾解当事人长久之困。温情司法,实行“暖心救助”。聚焦修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严重心理创伤,将心理干预与疏导融入司法救助全过程,用心用情纾解群众心结。眉山法院充分发挥专业审判团队优势,以暖心关怀抚慰当事人情感,引导树立积极向上生活态度。成都、内江、达州、阿坝等地法院协调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针对性关爱活动,强化专业心理抚慰。广安法院出台专项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心理治疗和社工帮助,以司法温情传递为民温度。
深化多方协同,凝聚司法救助共识与合力
整合资金资源,增强保障力度。积极推动救助资金法院自主管理并纳入财政预算、拨付到位。在全国率先出台《联动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四川高院向资金不足中基层法院的涉诉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8.03万元,实现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动态调整,有效提升基层救助力度。拓展资金补充渠道,成都、泸州、雅安等地法院联合民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机构成立“司法公益援助专项基金”“执行人道救助资金”“涉诉困境未成年人专项救助金”“川南包拯爱心基金”,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定向捐赠。广安法院联合人社、工会设立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全省还有多个法院探索商业保险救助,运用一定比例救助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激活商业保险救助程序,实现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健全协作机制,拓宽救助范围。立足“当下救”与“长久助”相结合,深化与民政、教育、医疗、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全面回应涉诉困难群众救助多元化需求,实现政策协同、资源共享、效果叠加。省法院联合民政厅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省残联建立涉残诉讼服务机制。成都、泸州、德阳、乐山、资阳等地法院联合检察院、民政等多部门开展常态化协作,将司法救助嵌入社会救助网络,切实解决当事人长期困难。完善救助回访,延续关心关怀。落实“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构建“救助—回访—巩固”长效闭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眉山、广安、达州、雅安、阿坝等地法院建立回访台账,动态跟踪受助对象生活状况及救助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新困难、新问题,主动协调属地政府及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动解决,推动司法救助从“一次性资金给付”升级为“常态化关心关怀”。
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司法救助知晓度与认同度
主动靠前服务,推动政策直达。坚持诉讼前台主动服务,同时依托法治宣传进基层、社区走访等方式,面向涉诉困难群众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策宣讲,明确告知申请条件、流程及所需材料,推动救助政策应知应晓、深入人心,确保更好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强化精品意识,坚持典型示范。以典型案例常态化培育、挖掘、推广机制为抓手,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典型案例,以“小案例”讲透“大政策”、彰显“大民生”。“小敏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小羽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入选四川政法优秀案例库。四川高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15件,积极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推动形成“点面结合、示范引领”的良好工作格局。讲好法治故事,提升救助影响力。聚焦案件背后感人故事和暖心瞬间,彰显“扶危济困、救急解难”核心价值。泸州法院策划推出“救助乌蒙山区涉残疾涉未成年人困境家庭”“司法救助推动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完成学业”“救助涉残女孩参加运动赛,重振生活希望”等系列法治故事,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学习强国、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权威平台报道,阅读量累计突破20余万次,司法救助传播力不断增加,社会关注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工作
“十五五”时期,四川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全国“十五五”规划关于“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全省“十五五”规划关于“推进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要求,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树牢“如我求助”意识和“应救尽救”理念,忠诚履职、真抓实干,推动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托底线”民生保障功能,奋力谱写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持续拓宽资金来源,大力强化救助保障。大力争取财政部门对救助资金的支持,持续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多措并举扩大资金总量,全面提升司法救助总体保障水平。持续优化救助资金分配结构,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村防返贫重点对象等困难群体倾斜,科学统筹资金使用,切实提升救助覆盖面与保障力度,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纾困关键处、帮在解难急需时。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更多中基层法院实现个案自主审批、资金自主管理。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全面提高救助响应速度和办理效率。强化工作督导,健全通报制度,持续压实各级法院工作责任,巩固“零救助”法院“清零”工作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均衡发展、规范运行、整体提升。
切实深化衔接联动,充分彰显司法温度。聚焦涉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严格落实“应救尽救、应救早救”工作要求,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质化、常态化运行,努力实现从“应急式、一次性救助”到“长效化、综合性帮扶”,以多部门联动促推司法救助从生存保障向发展赋能综合提升,让涉诉困难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救助中都能更多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来源:四川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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