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中简科技(300777)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温月芳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此次诉讼涉及公司董事提名程序、会议召集程序等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争议,原告请求撤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决议。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结果正确。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温月芳负担。
2025年前三季度,中简科技实现收入6.84亿元,归母净利润2.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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