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某在建楼盘,老郑是四川来的钢筋工。2024年1月,他在14层作业面绑扎钢筋时,脚下脚手架踏板突然断裂,坠落至9层防护平台。虽被安全网接住,仍造成胸椎爆裂性骨折伴脊髓损伤,双下肢截瘫。
晴天霹雳:挂靠公司偷偷注销了
ICU里躺了25天,两次手术。命保住了,但再也站不起来。
更坏的消息接踵而至:包工头跑路了,挂靠的建筑公司在他治疗期间偷偷办理了注销。老郑妻子找到公司注册地,早已人去楼空。总包单位说:“他是挂靠公司的人,跟我们没关系。”分包单位也联系不上。
“公司都没了,我们找谁赔?”老郑妻子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眼泪止不住地流。
调取工商档案,锁定股东责任
泽良律师接案后迅速理清法律关系:公司虽然注销,但清算义务人(股东)如果在注销时未依法处理工伤赔偿等已知债务,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立即前往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该公司全套工商注销档案。档案显示,公司在注销清算报告中承诺“所有债务已清偿完毕”。但老郑这笔明摆着的工伤赔偿债务,显然不在其列。这份档案成为追究股东责任的铁证,证明清算组存在虚假清算、恶意注销的行为。
锁定工伤责任,固定关键证据
与此同时,泽良律师指导家属固定现场证据:事发位置照片、断裂踏板、工友目击证言、现场安全员询问笔录。因原单位已注销,律师向泉州市人社部门提交特殊情况说明,附全部证据,申请工伤认定。2024年3月,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
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脊髓损伤导致截瘫,鉴定结论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
转换诉讼思路,直接起诉股东
公司主体已不存在,泽良律师果断调整被告,将原公司三名股东直接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对老郑的工伤赔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庭上,面对泽良律师提交的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商注销档案,股东起初狡辩:“公司已经注销了,与我们个人无关。”泽良律师当庭引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清算组成员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老郑作为债权人,其债权在清算时已存在,股东未予清偿,应承担赔偿责任。
主张长期待遇,而非一次性买断
对于二级伤残,泽良律师坚持主张长期待遇而非一次性买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二级伤残职工可保留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直至退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还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泽良律师为老郑计算了长期待遇的现值:按老郑49岁、预期寿命80岁计算,仅伤残津贴一项31年累计即达数百万元,加上生活护理费、后续医疗费、康复费,总额远超一次性赔偿方案。
法院判决:股东连带赔偿数百万元
2024年8月,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公司三名股东对老郑的工伤赔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以及一次性赔偿后续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总额数百万元。
判决生效后,泽良律师协助老郑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股东名下房产。2024年11月,首期款项执行到位,老郑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也开始正常支付。从“公司没了、人跑了”到“终身保障落袋”,老郑妻子专程到律所道谢。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福建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如您在泉州遇到工伤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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