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共同印发我市《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旨在精准规制“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投诉举报行为,明晰正当消费维权与牟利性投诉举报的边界,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
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共同印发我市《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旨在精准规制“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投诉举报行为,明晰正当消费维权与牟利性投诉举报的边界,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界定牟利性投诉举报:不以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打假”“维权”为名,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等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监管秩序,加重企业经营负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堵点,依法规范刻不容缓。
为实现精准甄别、科学认定,《指导意见》采取“正向判定+反向列举”模式,从购买数量、配合核查、信息真实性三方面界定正当消费维权,明晰“生活消费需要”认定标准;系统列举超量购买、捏造事实索赔、格式化投诉等十二类典型情形,覆盖主体、行为、目的等关键判断要素,从源头防范恶意投诉举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在处置环节,《指导意见》作出刚性规定:经营者提供反驳证据后,投诉举报人逾期未补充证据致使无法查清事实的将视为举证不能,监管部门可依法不予立案或终止调解;若发现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立即终止相关程序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严格举报奖励审核,明确代领要求和逾期放弃规则,严防牟利者套取奖励,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指导意见》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规范监管并重,不搞“一刀切”: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动态更新机制,明确涉及企业严重违法、系统性风险、内部举报等情形不纳入名录;构建七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快速移送,凝聚监管合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经营者轻微、首次违法且无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强化企业合规指导与风险防范。
该《指导意见》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自4月15日起同步施行,将有力遏制“职业索赔”“恶意举报”乱象,引导维权行为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有序开展,加快构建经营者合规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良性市场生态,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安心发展。
日期: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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