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切身利益,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旅游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方面:旅行社、导游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虚假宣传;旅行社、导游以虚假宣传、承诺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旅游产品;旅行社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合理低价游方面: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三)不规范签订合同方面:旅行社以欺骗、隐瞒事实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旅游合同;导游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无证经营方面:无证从事导游活动;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迫购物方面:导游、旅行社与涉旅企业或市场主体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作风和腐败问题:公职人员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扣押,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参与或包庇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甚至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三、征集渠道
1.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0-12345
2.一部手机游云南APP
3.昭通市文旅局举报电话: 0870-3187110 邮箱:ztswljsck@126.com。
4.市、县两级文旅局单位门口举报信箱。
四、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和提供材料应客观真实,并尽量详细,包括具体发生时间、地点及合同、照片、视频、票据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五、温馨提示
市民、游客如选择参团出游,应通过正规旅行社报名,对旅游服务约定的内容和事项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并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放、未开发区域;注意保管好合同、票据等材料,以便发生旅游消费纠纷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您对涉旅企业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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