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那辆黑色路虎的事儿,最近又翻出了新花样,从“无违法事实”到刑事立案,差的不是行车记录仪里的8次别车视频,是全网几千万人的唾沫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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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开着百万路虎在马路上横,撞了人还能笑着说“你能把我怎么样”;吕先生开着奔驰(其实也就是普通家用车),修个车要16万,还要被派出所告知“没违法”。
这事儿能闹这么大,不是因为撞了豪车,是因为它戳中了普通人最害怕的事儿:当你被有权有势的人欺负时,连法律都可能站在对方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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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事实”的结论,比8次别车更让人寒心
2025年12月10日的事儿,大家都看过视频:路虎在转盘里连续别车8次,急刹、卡位,把奔驰逼得无路可躲,最后“嘭”的一声撞了。交警到现场看了记录仪,明确说“这是涉嫌危险驾驶,得交派出所按刑事走”。
吕先生以为这就完了,等着拿事故认定书找保险公司赔钱,结果等了三个月,等来一张“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上面写着“无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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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欺负人吗?行车记录仪拍得清清楚楚,8次别车跟拍电影似的,怎么到了派出所就“没违法”了?吕先生跑了十几趟派出所,得到的答复不是“再等等”就是“证据不足”。
保险公司说没有事故认定书不赔,16万修车费得自己掏,加上车辆折旧,总共亏20多万。这对普通家庭来说,相当于一年的收入没了。
更可气的是孙某某的态度。他下车后连句道歉都没有,反而瞪着眼睛说“撞了就撞了,你能把我怎么样”。后来有知情人爆料,孙某某还跟朋友说“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合着在他眼里,百万路虎就是“免死金牌”,撞了人、别了车,花点钱就能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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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唾沫星子,比“关系网”管用
吕先生没办法,只能把视频发到网上。结果这视频跟炸了锅似的,几千万人转发,大家都骂“这也叫没违法?”“派出所是不是收了好处?”。
就在网友骂得最凶的时候,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介入了,说“原不予立案决定事实不清”,把案子打回派出所重新查。3月19日,官方通报:孙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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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能反转,全靠网友的力量。要是吕先生没发视频,没被网友关注,是不是就只能认栽?是不是孙某某还能继续在马路上横?有个网友说“以前碰到这种事儿,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现在有了互联网,终于能让坏人怕了”。这句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更绝的是,网友还翻出了孙某某的“黑历史”。有人找到5年前的帖子,说这辆路虎在长春大街上别过出租车,骂过电动车,甚至还拍过别人的车窗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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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这些事儿都没人管,估计是孙某某家里有背景,摆平了。这次碰到吕先生,终于栽了,
不是栽在吕先生手里,是栽在网友的唾沫星子里。
百万豪车不是“特权”,是“照妖镜”
孙某某的百万路虎,本来是身份的象征,结果变成了“照妖镜”,照出了他的嚣张,也照出了执法中的“死角”。有个作者说“百万豪车的价值,应该是让你更懂规矩,而不是让你更没规矩”,这句话说得对。孙某某以为开着百万路虎就能无法无天,结果呢?还不是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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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寒心的是孙某某家属的做法。孙某某被抓前,他的家属居然让一个自称是派出所民警的人,堵在吕先生家门口6个小时。吕先生不敢开门,只能报警找别的民警解围。这哪是解决问题,分明是耍流氓!要是没有互联网,要是没有网友关注,吕先生是不是得被吓得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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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最关心的,不是孙某某会不会被判刑,而是他背后的“关系网”会不会被挖出来。比如,当初说“无违法事实”的派出所民警,是不是收了孙某某的好处?比如,孙某某的家属是不是真的有背景,能摆平以前的事儿?这些问题不查清楚,大家心里的疙瘩就解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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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不就是一起交通肇事吗?至于闹这么大吗?”我觉得至于。因为这事儿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是“特权”和“普通⼈”的对抗。要是孙某某没被抓,要是“无违法事实”的结论没被推翻,那以后谁还敢在马路上开车?谁还相信法律?
长春路虎案的后续,依然牵动着无数人的心。我们等着看,法律会不会给孙某某一个公平的判决,会不会把他背后的“关系网”挖出来。要是能做到这些,那才是真的“大快人心”。要是做不到,那这事儿就白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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