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刷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手都在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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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15岁的小君(化名)因为一点小事,被妈妈陪着走进了牙城镇派出所。本以为是来解决问题的,没想到,她走进的是一场噩梦。派出所的教导员李某,支开了她妈妈,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对这个还没成年的女孩伸出了脏手——抚摸胸部,甚至用生殖器侵入口腔。
光看这些描述,我都觉得窒息。这可是派出所啊!是老百姓遇到危险第一个想跑进去的地方,是代表着正义和安全的地方。结果呢?披着警服的人,成了最恶毒的施暴者。
更让人寒心的还在后面。
一审判决下来了,李某被判了2年9个月。受害者父亲说,太轻了。更让他崩溃的是,从案发至今,女儿没收到过李某家属一句道歉,也没收到派出所半句安慰。15岁的女孩,现在整天情绪低落,多次离家出走。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被这个披着警服的恶魔,狠狠踩碎了。
可就在全网都在为这个女孩心疼、为判决结果愤怒的时候,有些媒体的操作,却让我看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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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去深挖为什么一个15岁女孩能在派出所里被单独留下,不去追问基层执法的监管漏洞,反而挖起了李某的“光辉过往”:毕业于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考上公务员,26岁的时候在抓捕吸毒人员时被刺伤右肩胛,还因此耽误了婚期。
好家伙,这是在写什么?感动中国吗?还是在给一个猥亵犯写减刑申请书?
我就想问,这些媒体的小编们,你们摸着良心说,李某当年被刺伤,和他现在猥亵15岁少女,有半毛钱关系吗?
他曾经是个英雄,是个因公负伤的好警察,这就能抵消他现在犯下的罪吗?这就能让那个15岁女孩的创伤消失吗?这就能让公众原谅他背叛了这身警服、背叛了人民的信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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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搞笑了。
功是功,过是过。他过去为人民流过血,值得被记住,但这绝不能成为他现在作恶的挡箭牌。恰恰相反,正因为他曾经是个警察,是个受过伤、立过功的执法者,他的罪行才更让人不齿。他比普通人更清楚法律的底线,更明白未成年人需要保护,可他偏偏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把黑手伸向了最弱势的孩子。
这种“悲情叙事”,本质上就是在给罪犯洗地,在弱化受害者的伤害。它想告诉大家:“你看,他也不容易,他也有过伤痛,这次就算了吧。”可谁来问问那个15岁的女孩,她的不容易,她的伤痛,又该找谁算?
她只是个孩子啊。她可能还在憧憬着高中生活,还在为考试烦恼,还在和妈妈撒娇。可现在,她要带着一辈子的心理阴影活下去。她要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要克服不敢出门的恐惧,要在无数个深夜里被噩梦惊醒。
而那些媒体,却在忙着给加害者塑造“悲情人设”。他们消费着受害者的痛苦,转移着公众的注意力,把一场本该指向制度漏洞、指向权力滥用的讨论,变成了对一个罪犯的“同情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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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新闻,这是犯罪。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是对公众良知的践踏。
我们不需要知道李某曾经有多“不容易”,我们只想知道,那个15岁的女孩,什么时候能得到一句真诚的道歉?什么时候能得到应有的赔偿?什么时候能走出阴影,重新笑起来?
我们更想知道,那些拿着笔杆子的媒体人,你们的底线在哪里?当你们敲下那些美化罪犯的文字时,有没有想过,屏幕那头,是一个正在崩溃的家庭,是一个被毁掉人生的孩子?
别再洗地了。李某的罪,就是罪。他的“悲情过往”,在15岁女孩的眼泪面前,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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