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报告中提到的一起案例引发社会关注。
高空抛物,到底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真的是“砸到人赔钱,没砸到没事”吗?
2025年某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某小区,不少物品突然接连从一栋居民楼高层坠落,现场一片狼藉,引发过往群众恐慌。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男子林某彻夜饮酒,情绪失控,将31至33层楼道里堆放的部分物件抛下楼,其中还包括儿童自行车、灭火器等大件物品,造成楼下停放的电动车和小区公共设施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林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案件被移送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中,高空抛物给道路上的行人造成了极大的风险,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这种行为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又该如何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林某醉酒后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
同时,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最终,法院经公开审理作出判决,认定林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陈晓婉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人民日报社政治文化部、人民网
![]()
![]()
![]()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