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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沐邦)连发两份重磅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披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辞职的人事变动信息。监管处罚与核心高管离职同步落地,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公告显示,经江西证监局查明,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沐邦高科通过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虚构硅料业务、孙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7.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2.34亿元,导致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控人廖志远、关联方张忠安之间累计超12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江西证监局依法作出处罚:对沐邦高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700万元罚款。对廖志远(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合计罚款80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违法罚款450万元),并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对张忠安(时任内蒙古豪安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35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汤晓春(时任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张忠华(时任内蒙古豪安总经理)、黄美亮(时任内蒙古豪安财务总监)分别给予警告,各处以100万元罚款。
就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沐邦高科董事会收到廖志远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显示,廖志远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为保障公司治理与经营稳定,公司于3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推举董事廖志鹏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的议案,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公司表示将尽快完成高管选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江西商报 文/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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