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将“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事件立为刑事案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份通报,让历经三月波折的案件迎来关键进展,也回应了当事人与公众的共同期待。
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正常驾驶时,遭黑色路虎53秒内8次恶意急刹别停,最终引发追尾。交警现场即认定此事涉嫌危险驾驶,后续却接连出现不予立案、案件移交推诿、以无违法事实终止调查的情况,吕先生近16万车辆损失理赔无门,维权陷入困局。铁证如山,执法认定却朝令夕改,无疑是对执法准则的公然背离。
人民日报“人民锐评”为此发文指出,“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却在反复摇摆中,消耗着执法公信力,更牵动着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值得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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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违法事实,本应在执法环节得到快速定性、依法处置。路虎车主的恶意别停行为,并非简单的交通违规,而是在公共道路上制造安全风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的违法性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本无任何模糊空间。基层执法环节的推诿扯皮,违法认定的前后矛盾,本质是履职的缺位。一起事实清楚的小案,硬生生拖了三个月,变成当事人的维权难题,执法公信力也在这样反复摇摆的过程中被不断消解。
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从来都藏在身边的小案办理中。执法机关的公权,源于人民,理当用于守护人民权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执法工作的基本准则。对违法事实视而不见,让守法者求告无门,让违法者暂脱惩戒,寒的是普通群众的心,动摇的是法治社会的根基。执法的价值,不在于对大案要案的重拳出击,而在于对每一件民生小事的认真对待,对每一次违法行为的依法追责。
长春警方的刑事立案,是对前期执法偏差的纠偏,是对法治原则的回归。但案件的侦查远未结束,此次事件暴露的执法问题,需要被正视和解决。深挖前期执法环节的问题根源,厘清各部门责任,做出针对性整改,是当下必须推进的工作。完善执法衔接机制,规范执法裁量尺度,杜绝推诿扯皮的工作作风,让执法流程形成闭环,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检验。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落地执行。唯有让执法标准始终统一,让履职行为始终规范,让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被切实保障,让每一起违法行为都能得到及时惩处,才能筑牢执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真正做到触手可及。
(转自微信公众号“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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