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落网,等待她的必是法律最严的惩罚!潜逃多年的“梅姨”谢某某终于落网,据媒体报道她还对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这事儿大快人心!要知道她可是张维平拐卖儿童案的核心人物,当年张维平拐来的孩子,全靠她转手贩卖,如今法网恢恢,她的下场早就被法律钉死了,等待她的绝对是最严厉的惩处,一点空子都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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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北京律师葛树春进行了深度解读,葛树春说,梅姨的行为妥妥构成拐卖儿童罪,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里写得明明白白,拐卖妇女、儿童的,起步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并处罚金,但凡有加重情节,直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死刑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商量 。
葛树春认为,而梅姨的所作所为,每一条都踩在加重处罚的点上,甚至够得上“情节特别严重”的死刑标准,因此葛树春认为他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
首先,梅姨是这起拐卖儿童案的关键环节,张维平负责拐,她负责卖,俩人形成了完整的拐卖链条,在共同犯罪里她绝对是主犯。最高法明确规定,拐卖儿童犯罪的主犯、多次参与者必须重点打击、坚决严惩,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判死刑。当年这起案件里,多名儿童在广州、惠州等地被拐,梅姨作为核心贩卖者,参与拐卖的人数远超过三人,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中“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加重情形,单这一条,就够她判十年以上了。
再者,这起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大到离谱。2003到2005年,多个家庭因为孩子被拐支离破碎,有的家长为了寻子散尽家财,有的精神崩溃,哪怕后来孩子被悉数找回,那些年的伤痛也刻进了骨子里。而梅姨作为贩卖环节的关键人,对这些后果难辞其咎,刑法里明确,造成被拐卖儿童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都要加重处罚 ,梅姨的行为直接导致多个家庭遭遇毁灭性打击,这一情节必然会在量刑中被重点考量。
还有,参考同案主犯张维平的判决,2023年张维平因拐卖九名儿童被依法执行死刑 ,而梅姨是张维平的核心同伙,没有她的转手贩卖,张维平的拐卖行为根本无法完成,俩人的罪责是相互绑定的,梅姨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一点不比张维平小。她潜逃二十多年,警方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才将其抓获,这种拒不归案的行为,也说明她毫无悔罪之意,法律自然不会对其从轻发落。
有人可能会问,梅姨都供认不讳了,会不会轻判?答案是不可能!就算有坦白情节,在如此严重的拐卖儿童罪行面前,这点情节根本不足以抵消她的罪责。最高法早就强调,对于拐卖儿童这类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只要情节特别严重,哪怕有轻微从宽情节,也必须依法严惩 。
葛树春强调,梅姨的落网,是对所有被拐家庭的告慰,也是对所有拐卖犯罪分子的警告:别以为潜逃就能躲过惩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碰了拐卖儿童的红线,法律的严惩迟早会来。而等待梅姨的,必然是刑法最严厉的制裁,这不仅是法律的公正判决,更是民心所向,是对那些被摧残的家庭和童年的最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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