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行为
既破坏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又对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然而
总有部分人
明明清楚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且会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
却仍抱着侥幸心理
公然违法驾车
为有效震慑、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临洮高速交警曝光3起近期查处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01
案例一
2026年3月11日1时19分,白某庆驾驶青A***15号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兰海高速上行49公里360米处时,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识别推送。经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系白某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将其传唤至临洮高速公路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违法行为人白某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白某庆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
2026年3月5日23时43分,艾某驾驶甘J***69号白色“三菱”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兰海高速上行49公里630米处时,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识别推送。经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系艾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3月12日执勤民警将其传唤至临洮高速公路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违法行为人艾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艾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03
案例三
2026年3月12日10时49分,彭某飞驾驶桂K***15号红色大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兰海高速上行75公里50米处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定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临洮高速公路大队民警查获。经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系彭某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将其传唤至临洮高速公路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违法行为人彭某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彭某飞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临洮高速交警将持续依托辖区服务区、收费站,通过缉查布控、视频监控、路面查处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来源:定西公安交警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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