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一位农民在自家承包地里挥锄劳作,意外发现一处野猪巢穴。他当即抄起农具,击毙成年野猪一只;又见两只幼崽毛茸茸、憨态可掬,便顺手抱回院中圈养起来。
这可不是普通家畜——据权威评估,单只野猪幼崽市价高达500元。可这位老乡的举动,究竟是抓住了致富契机,还是亲手埋下了法律隐患?
猪圈里的小野猪,牵出个大案子
2022年9月,当地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方某家中存在异常养殖行为。执法人员随即上门核查。
现场清查结果令人震惊:除冰柜内封存多块疑似野生动物冻肉外,更在简易猪舍中发现两头活体野猪幼崽,体态健康、行动敏捷。
这两只尚未断奶的小野猪,成了关键物证。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将自己数月来暗中实施的猎捕行为和盘托出。
原来,自当年7月起,他屡次发现玉米地被拱得七零八落,稻秧被踩踏成片,心中积怨日深。
于是,他在山脚田埂隐蔽处私设弹簧式捕兽夹——这类装置早在多年前就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
短短两个多月间,借助这批违禁工具,他共捕获5头野猪及1只猪獾。
其中两只幼崽被其带回家中圈养,其余个体或当场死亡,或遭其用锄头补刀处置。
随后,这些猎获物被分割处理、冷藏保存,成为家中日常餐桌上的“时令荤食”。
在他看来,这是守护一年收成的正当反击,也是缓解生活压力的一点慰藉。殊不知,每一次扳动夹簧、每一次挥动锄头,都在悄然逾越法律设定的生态红线。
野猪“降级”了,就能随便打吗?
此事曝光后,不少村民替方某鸣不平:野猪糟蹋庄稼早成顽疾,他不过出手自保,何罪之有?然而,法治底线从不因情绪而松动。
查阅《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可知,2022年野猪与猪獾均属“三有”动物,依法享有完整保护地位。
方某在禁猎期、禁猎区,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猎捕方式作业,已完全符合非法狩猎罪构成要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
2023年,国家林草局确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消息传出,多地农户拍手称快,仿佛终于迎来“松绑时刻”。
但这份调整绝非放任信号,更不是赋予个人持械猎杀的通行证。
主管部门与法学专家反复强调:此次名录调整的核心目的,在于授权地方政府在野猪种群失控区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种群调控。
审批权限下放、流程优化,只为提升治理效能,而非为私力救济打开闸门。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猪仍属受法律保障的陆生野生动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猎捕,均属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此前北京某网红擅闯生态保护区猎杀野猪一案,便是鲜活注脚——即便名录已作调整,其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触法获刑。
对付野猪,法律早就指了条“明路”
方某案也折射出基层群众面对野生动物致害时的真实困境:庄稼毁了、损失谁赔?维权路径在哪?这种焦虑背后,是普法盲区与制度认知断层。
事实上,国家层面早已构建起系统性应对机制,安徽更是率先铺设了一条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
《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自施行以来,已形成标准化操作体系。
简言之,凡因履行野生动物保护义务而导致农作物、经济林木、畜禽等遭受损害的,受损农户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补偿申请。
申报程序极为便捷:只需在事发后规定时限内完成登记备案,后续由林业部门联合第三方机构实地勘验、核定损失,并由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赔付。
为进一步提升响应效率与赔付精度,安徽省近年全面推行“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机制。
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有63个县(市、区)完成投保覆盖,年度理赔总额达698.4万元。
从政府兜底拨款转向市场化保险运作,不仅缩短了赔付周期,更实现了“报案即受理、定损即到账”的服务升级,受灾农户基本实现“当天报、三天核、一周付”。
因此,当野猪再次闯入农田,请记住最理性的选择从来不是抄起铁锹冲进山林,而是第一时间拨打12316农业服务热线或联系当地林业站、保险公司。
法律常识的缺失,比野猪更“可怕”
回归本案细节,经司法鉴定确认:方某猎杀的野猪基准价值为500元/头,猪獾为800元/只。
金额虽小,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事实确凿无疑。2024年10月,检察机关正式以非法狩猎罪对方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明确指出:其违反狩猎管理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猎捕,造成野生动物资源实质性损害,情节严重,依法应予追诉。
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全部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方建议法院酌情从宽处罚。
梳理安徽省近三年同类判例可见,非法狩猎罪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比例超七成。但无论量刑轻重,刑事立案记录一旦生成,便将在个人档案中留下不可抹除的司法印记。
在这个法治日益健全的时代,对规则的漠视与误读,有时比林间奔突的野猪更具破坏力。方某或许坚信“护田即正义”,却忽略了国家早已为其备好合法盾牌。
当制度化的补偿通道已然畅通,当保险赔付机制日趋成熟,执意绕开阳光大道、偏行私力报复的窄巷,最终跌入法律陷阱,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当政策红利与法治保障双轨并进,我们真正需要补上的,从来不是锄头的锋刃,而是头脑中的法律刻度。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2024-12-18——安徽一男子猎捕野猪还圈养2头野猪幼崽,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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