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初恋分别二十载,北京老知青收到来信,才知在贵州还有个亲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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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二十年前,沈建国像条夹着尾巴的落水狗一样逃离了贵州大山,发誓这辈子死都不回头。

如今他坐在北京宽敞的真皮沙发上,手里捏着一封散发着霉味和旱烟气息的信,手抖得连茶盖都扣不严实。

信是村里老支书写的,只有两行字:“阿秀死了,没闭眼。她给你留了个种,是个闺女,十九岁了。这烂摊子你管不管?”

沈建国盯着那歪歪扭扭的字,只觉得后脊梁骨窜上来一股凉气,仿佛那双在大雾里送别他的眼睛,正隔着两千公里死死盯着他...



北京的秋天干得冒烟,空气里没半点水分。

沈建国回到家的时候,保姆正在厨房里剁肉馅,当当当的响声震得人脑仁疼。

老婆赵彩霞坐在客厅的意式沙发上,手里拿着个紫砂壶,对着电视里的京剧哼哼。

沈建国脱了大衣,挂在衣架上。那大衣是羊绒的,不沾灰。

“回来了?”赵彩霞眼皮都没抬,“部里会有结果了?”

“还在议。”沈建国换了拖鞋,走到饮水机旁接水。水流进杯子,咕噜咕噜响。

他摸了摸上衣口袋。那里面揣着那封信。信封的一角硬邦邦的,顶着他的肋骨。

一下午开会,他这肋骨就被顶了一下午。

“老张那个位置,你得多跑动。”

赵彩霞抿了一口茶,“别整天像个闷葫芦。这周末我爸过寿,你把你那个战友,那个管人事的副局叫上。”

沈建国“嗯”了一声,端着水杯进了书房。

书房很大,满墙的书,大部分都没拆封。

他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信封是那种老式的牛皮纸,边角都磨毛了,邮票贴歪了,上面盖着“贵州”的邮戳。

这信封上有一股味道。不是灰尘味,是那种山里特有的,烂树叶子混合着烧煤烟的酸味。

二十年了。这味道像是个鬼,顺着信封爬到了沈建国的手指头上。

他把信纸抽出来。信纸是那种小学生用的作业本纸,横格的,薄得透明。字是用圆珠笔写的,力透纸背,那是老支书的手笔。

“阿秀上个月病走了,走之前没闭眼。她给你留了个种,是个闺女,今年十九了,日子过得难,你管不管?”

沈建国把信纸拍在红木桌子上。

窗外,北京的三环路灯火通明,车流像一条发光的河。

他点了根烟,吸了一口,呛住了。咳得满脸通红。

阿秀。那个总是穿着蓝布衫,头发黑得像墨一样的女人。那个在草垛后面,让他把手伸进衣服里的女人。

那天早上雾很大,他拿着回城的调令,骗她说去县里办事。阿秀站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手里挎着个篮子,里面装着煮熟的鸡蛋。

“早点回。”她说。

沈建国没敢回头,走得飞快。那篮鸡蛋他没拿,后来在半路看见个要饭的,他把兜里的粮票都给了,就是没敢想那篮鸡蛋。

现在,阿秀死了。

死就死了,人都要死的。可后面那句话像钉子一样扎进沈建国肉里。

有个种。十九岁。

沈建国算着日子。那是他走的那一年怀上的。

他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力气很大,烟头断成了两截。这事要是让赵彩霞知道,那就不是吵架的事。他在部里的前途,老丈人的脸面,这个家,全得炸。

门外传来赵彩霞的声音:“吃饭了!躲里面孵蛋呢?”

沈建国把信塞进抽屉最底层,压在一堆文件下面。他又拿出一本书,盖在文件上。

“来了。”他对着门喊了一声,声音有点哑。

饭桌上有一盘红烧肉,油汪汪的。沈建国夹了一块,那是肥肉,腻得慌。

“我得去趟贵州。”沈建国说。

赵彩霞筷子停在半空:“去那穷地方干嘛?”

“扶贫项目考察。”沈建国没看她,盯着碗里的白米饭,“部里点的名,不去不行。就在黔东南那边,说是要搞个示范点。”

“去几天?”

“一周吧。”

“多带点衣服,那边湿气重。”赵彩霞把那块瘦肉夹给自己,“别又把老寒腿勾犯了。”

沈建国点了点头,把那块肥肉塞进嘴里,没嚼,直接吞了下去。

飞机落地贵阳,转大巴,大巴转中巴,最后是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农用拖拉机。

路越来越烂,泥浆子甩得满车斗都是。

天阴沉沉的,雾气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白茫茫一片,把山头都吞了。这地方跟二十年前没两样,还是湿漉漉的,到处都是青苔。

沈建国穿着冲锋衣,脚上蹬着登山鞋。这身行头花了三千多,在泥地里显得格格不入。

拖拉机突突突地停在村口。

那棵老槐树还在,只是叶子掉光了,光秃秃的枝丫指着天,像只干枯的手。

沈建国跳下车,脚脖子一崴,差点跪在那堆烂泥里。

村里静悄悄的,偶尔有两声狗叫,听着也像是没吃饱。

他凭着记忆往老支书家走。路两边的木房子黑漆漆的,有些塌了一半,木头烂成了渣。

老支书家门口堆着一堆煤渣。门开着,里面黑洞洞的。

“满仓叔?”沈建国站在门口喊了一嗓子。

屋里传来一阵咳嗽声,像是破风箱在拉。过了一会儿,一个干瘦的老头走了出来。背驼得厉害,手里拄着根棍子。

老支书眯着眼,盯着沈建国看了半天。

“你是哪个?”

“我是建国。沈建国。”

老支书浑浊的眼珠子动了一下。他没说话,转过身,往屋里的长条凳上一坐,拿出一杆烟枪,在鞋底上磕了磕。

沈建国尴尬地站在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他从兜里掏出一包中华烟,拆开了,递过去一根。

老支书没接。他自顾自地装上烟叶,划着火柴,吧嗒吧嗒抽了两口。

“你也算是个官了吧?”老支书吐出一口烟圈,烟雾把他那张满是褶子的脸遮住了一半。

“就在机关里混口饭吃。”沈建国把烟收回去,自己也没点。

“混饭吃好啊。”老支书笑了笑,那笑声像是两块石头在磨,“阿秀没混上饭吃。她是饿死的,也是病死的。”

沈建国的手哆嗦了一下。

“她……葬哪了?”

“后山。乱葬岗子那边。”老支书指了指后面,“没进祖坟。未婚生子,族里不让进。孤魂野鬼的,随便挖了个坑埋了。”

沈建国觉得喉咙里堵着一块棉花。

“那孩子呢?”

老支书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利得像刀子:“叫林翠。随母姓。今年十九。没读完初中就跑了。”

“跑哪去了?”

“县城。”老支书把烟枪放下,“前些年阿秀病得重,要吃药。娃儿没法子,去县城打工。听说是在什么……发廊还是洗脚城,反正不是什么正经地方。”

沈建国脑子里嗡的一声。

发廊。洗脚城。

他沈建国的女儿,在这种地方?

他想起北京家里那个还没拆封的芭比娃娃,那是准备送给同事女儿的生日礼物。

“她……她怎么能干这个?”沈建国声音有点抖。

“不干这个干啥?”老支书冷笑一声,“吃土啊?阿秀那个药罐子,一个月得好几百。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拍拍屁股走了,去北京享福?”

沈建国脸皮发烫,像是被人扇了一巴掌。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两万块钱现金。

“叔,这点钱你拿着。我想……见见孩子。”



老支书没看那钱。他站起来,从墙角的柜子里翻出一个布包,扔给沈建国。

“这是阿秀留下的。她说要是你这辈子都不来,就烧了。要是来了,就给你。”

布包里是一支钢笔。英雄牌的,笔帽上的漆都磨掉了,露出了黄铜色。

那是二十年前,沈建国送给阿秀的定情信物。

沈建国握着那支笔,笔身冰凉。

“孩子在县城,你自己去找。”老支书下了逐客令,“别说是我说的。那丫头野,脾气像炮仗。你要是怕丢人,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县城比村里热闹,但也透着一股子穷酸气。

街上到处都是积水,摩托车轰隆隆地乱窜。路边的音像店放着震天响的土味DJ,震得玻璃窗直颤。

沈建国找了个小旅馆住下。床单发黄,枕头上有股头油味。

他在县城转了两天。

拿着那个名字“林翠”,到处打听。

他在网吧门口问那个染着黄毛的看场子的。

“林翠?你说那个‘翠姐’?”黄毛吐了口唾沫,“认识啊。那娘们手狠,前两天刚在台球室给人开了瓢。”

沈建国心跳得厉害。开了瓢?打架?

他又去夜市摊问那个炸洋芋的大婶。

“林翠啊……”大婶把洋芋扔进油锅里,滋啦一声响,“可怜那娃。听说为了给她妈治病,啥都干。前阵子好像跟一帮混混闹翻了,欠了不少钱。”

沈建国觉得头晕。

这就是他的女儿。手狠,打架,欠钱,啥都干。

他想起了赵彩霞。赵彩霞连洗碗都不沾手,手指头永远修得光溜溜的。

第三天晚上,沈建国终于打听到了确切消息。

有人看见林翠进了一家叫“夜色”的KTV。

那地方在县城最乱的那条街上。门口站着几个穿得花里胡哨的年轻人,抽着烟,眼神不善地盯着过路人。

天黑透了。

沈建国站在街对面,看着那块闪烁的霓虹灯招牌。“夜”字的灯管坏了一半,一闪一闪的,像只瞎了的眼。

他摸了摸口袋里的银行卡。那里面有五十万。这是他的私房钱,存了七八年。

他想好了。给钱。把钱给了,算是把这笔债了了。带她回北京是不可能的,赵彩霞会疯。这孩子野成这样,也融不进北京的圈子。给她买个房,让她做点小生意,以后别再干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这就够了。仁至义尽。

沈建国深吸了一口气,拉紧了冲锋衣的拉链,穿过马路,走进了那扇门。

KTV里光线暗得像鬼屋。

空气里那是烟味、酒味、劣质香水味,还有呕吐物的酸臭味搅和在一起。

走廊两边是包厢,隔音很差。有的在吼《死了都要爱》,有的在划拳,还有女人的尖叫声。

沈建国皱着眉头,避开地上的痰渍。

一个服务员端着酒盘子撞了他一下,酒洒在他那双三千块的登山鞋上。

“长没长眼啊!”服务员骂了一句,看都不看他,走了。

沈建国没吭声。他按照之前打听到的,往走廊尽头走。说是林翠在那边的“豪包”里。

越往里走,灯光越暗。

走到尽头那个包厢门口,门虚掩着。

里面没有唱歌的声音。只有男人的骂声和玻璃砸在地上的脆响。

“操你妈的!给脸不要脸!”

“那东西交出来!”

沈建国心头一紧。他停下脚步,贴着门缝往里看。

包厢很大,茶几被掀翻了,酒瓶子碎了一地,啤酒沫子在大理石地板上流淌。

沙发上坐着个光头男人,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手里夹着雪茄。

地上站着几个穿黑背心的打手,手里拎着甩棍。

而被他们围在中间的,是一个女孩。

女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牛仔裤膝盖上破了个洞。她头发很短,乱糟糟的像个鸡窝。

她手里紧紧抓着半截碎掉的啤酒瓶,瓶口带尖,对着那帮人。

她脸上挂了彩,颧骨那里青了一大块,嘴角渗着血丝。

“东西给我!”光头男人把雪茄按在真皮沙发上烫了个洞,“那是老子的钱买的墓地,你不续费,老子就把那骨灰扬了!”

“你敢!”女孩声音嘶哑,像是在沙砾上磨过,“那是我的!你也配碰?”

“欠债还钱!”光头站起来,一脚踹开脚边的麦克风,“你那个死鬼妈占着坑不给钱,老子把坑挖了腾给别人,天经地义!今儿你要么拿钱,要么把那破盒子给我留下,我拿去喂狗!”

女孩没说话,她往后退了一步,背靠着墙。

她的一只手拿着碎酒瓶,另一只手死死护着身后的一个旧书包。那书包带子都断了一根,打了结系着。

“给我上!把书包抢过来!”光头一挥手。

两个打手狞笑着逼上去。

“别过来!”女孩挥舞着手里的玻璃瓶,像一头被逼到绝路的小兽,“谁过来我捅死谁!”

“还敢狂?”

一个打手抡起手里的甩棍,照着女孩的手腕就砸过去。

“啪”的一声。

女孩没躲,硬生生挨了一下。手腕肉眼可见地肿了起来,但她手里的玻璃瓶愣是没松开。她红着眼,发出一声低吼,猛地往前一窜,玻璃尖直奔那打手的肚子。

打手吓了一跳,往后一躲,玻璃划破了他的背心,划出一道血口子。

“操!见红了!”打手恼羞成怒,“弄死她!”



几个人一拥而上。

一个人抓住了女孩的头发,猛地往后一扯。

女孩不得不仰起头。

包厢里旋转的彩灯正好扫过她的脸。

沈建国站在门外,浑身的血在这一瞬间凝固了。

那张脸。

那不是阿秀的脸。阿秀是圆脸,温婉,顺从。

但这女孩的脸庞瘦削,棱角分明。特别是那双眼睛。

单眼皮,眼角微微上挑,瞳孔黑得发亮。那是沈家人的眼睛。

沈建国每天早上刮胡子的时候,都能在镜子里看到这双眼睛。那是他年轻时的样子,带着一股子不服输的狠劲。

这是他的种。错不了。

这就是那个在信纸上只有两个字的“林翠”。

那个打手薅着她的头发,另一个打手抬起巴掌,那是蒲扇大的一只手,带着风声,眼看就要重重地扇在女孩那张满是血污的脸上。

女孩没闭眼。她死死咬着嘴唇,眼神里没有求饶,只有刻骨铭心的恨意和绝望。她就像一只准备随时咬断对方喉咙的狼崽子。

那巴掌距离她的脸只有几厘米。

沈建国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怒吼:“住手!我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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