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前排自由伸展手脚,(为什么)我的儿子在后备箱,(承受可能的)危险?”时至今日,汪女士仍无法对前夫刘先生让双方之子坐在车后备箱,往返佛山桂林一事释怀。
据汪女士社媒以及其讲述,其与刘先生本是夫妻,二人育有一子辰辰。2021年,她与刘先生协议离婚,辰辰的抚养权给了刘先生。2023年8月,9岁的辰辰跟随生父、继母及爷爷奶奶从广东佛山去广西桂林,往返路程近1000公里。因旅行使用的SUV车上坐了4名大人和继母一大一小两个小孩,辰辰被安排在后备箱,旁边还放着婴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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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事后还原在后备箱的状况 图据汪女士社媒
得知此事后,汪女士自述因为不想让官司在男方家乡进行,遂于2024年提起抚养权官司,后抚养权归属汪女士。2025年,辰辰向生父、继母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官司,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等。
一审裁判文书载明,生父继母方对于将男孩置于后尾箱一事,辩称因为当时出行人员较多,生父的车子可通过平铺座椅,换取更大空间。
一审法院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生父继母让及放任辰辰坐后尾箱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之余,也是将原告置于一个潜在危险环境之中,属于未能履行监护职责的表现。且从佛山到桂林路程远、时间久,辰辰持续处于危险状态的时间较长,具有现实危害的紧迫性与严重性。构成对原告健康权的侵害。
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父继母应向辰辰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不过,对于赔礼道歉的请求,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侵权行为并未在社会评价和声誉上对原告造成不良影响,未予支持。
据汪女士,生父对于一审判决并不满意,认为上述行为符合社会现象,拒绝道歉并提起上诉。相关案件定于3月19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3月19日二审开庭日,汪女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征询了律师以及专业人士的建议以及征得儿子同意后,辰辰本人会出庭。她的诉求是希望得到道歉以及赔偿。
此外,她认为,刘先生辩称的“符合社会现象”,令她难以接受。“这个观念太可怕了。”
汪女士认为,电车后备箱的电池,有潜在的着火或爆炸的风险,作为成年人,应有危机意识,不应该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其同时表示,事情发酵至今,已经不是单单她一家的事,而是关乎更多离婚夫妻如何对待子女的问题。
汪女士称,希望通过自己家的案例,让所有离婚父母能引以为戒。“离婚不是亲子关系的结束,所有父母都需要对孩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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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
同日庭审时分,记者拨打了男孩生父电话,试图询问其是否到场。接电话男士并未明确自身身份,并在记者表露身份后,留下“你去现场看”后,挂断了电话。
不过,据媒体报道,此前男孩生父刘先生曾承认让孩子坐过后备箱,但称只有高速一两个小时,并称事前征得孩子同意。
3月19日12时许,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走出的汪女士告诉记者,因庭审期间发现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重要情况”,案件将另行择期开庭。不过,对于“重要情况”具体细节,汪女士表示不便透露。此外,汪女士证实,男孩生父未在庭审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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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为儿子整理衣服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唐宇松 实习生 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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