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听得人心里又堵又气。广东佛山这起 9 岁男童被生父继母安排塞进汽车后备箱的案子,3 月 19 日将在佛山中院二审开庭,孩子生母接受采访时的发声,更是让无数人揪心。
孩子当时明明想坐后排,却被生父强行要求待在后备箱里,事后孩子跟生母说,里面又闷又热,一趟路下来衣服全都湿透了。面对生父的上诉,孩子生母态度很坚决,为了孩子,她绝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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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说出来更让人心寒。这趟自驾往返近 1000 公里,车上明明坐得下四个大人和继母的两个孩子,却唯独把这个 9 岁的孩子塞在堆满行李的后备箱里,旁边还放着婴儿车,路上急刹车的时候,孩子还被婴儿车狠狠砸到。
生母知道这件事后,先是起诉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又替孩子把生父继母告上法庭,主张对方侵犯了孩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审法院已经明确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了对孩子健康权的侵害,判决赔付 3000 元精神抚慰金,可生父不仅不认错道歉,还觉得这是 “普遍现象”,不服判决直接提起了上诉。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顶多算是危险驾驶,可往深了说,这根本就是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直接侵害。《民法典》里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害。汽车后备箱是完全没有安全防护的封闭空间,没有安全带,没有安全座椅,一旦发生追尾或者急刹,孩子根本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这根本不是什么无心的疏忽,是对孩子生命安全的彻底漠视,一审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定性,完全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生父那边曾声称是征得了孩子同意,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作出和未成年人利益相关的决定时,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种尊重,从来不是放任大人借着孩子的 “同意”,去做伤害孩子的事。
一个 9 岁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害怕生父、怕被嫌弃、怕惹大人生气,违心说出 “我愿意”,但这种违心的妥协,根本改变不了这个行为本身对孩子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是要替这些还没有足够自保能力的孩子,守住这条不能碰的底线。
这件事更值得警惕的,是生父作为监护人的履职底线。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如果实施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把孩子塞进后备箱跑近千公里的路程,本身就是对孩子身心健康的严重伤害,更别说生母还提到,对方曾因为拒不提供证件,导致孩子辍学数月,这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早就该被严肃追责。
很多人都觉得一审 3000 元的赔偿判少了,确实,对于孩子承受的闷热、恐惧和身心伤害,这笔钱可能连后续的心理辅导费都不够。但这个案子最核心的意义,从来不是赔偿数额的多少,而是司法机关白纸黑字的定性 —— 这种把孩子当累赘、塞进后备箱的行为,就是明确的侵权行为。生父嘴里那句轻飘飘的 “普遍现象”,恰恰暴露了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错在哪,这才是最让人后怕的地方。
生母的绝不妥协,从来都不只是为了给自家孩子讨一个公道,更是给所有重组家庭的父母提了醒。孩子不是可以随便挤一挤的行李,更不是没人疼的累赘,你敢漠视孩子的人身权利,法律就一定会让你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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