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间,福斯达(603173)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ICC”)就仲裁号为28574/XZG的仲裁案件作出的《裁决书》。
具体而言,2020年11月1日,福斯达与Air Water Cryoplant(Air Water Plant&Engineering与Air Water Cryoplant于2022年1月进行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名称为Air Water Engineering Inc.(Japan),以下简称“AWE”)签订订单,约定福斯达按其提供的技术及工艺设计方案,制造并向其交付上塔、下塔等设备,合同金额为253万美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申请人AWE向ICC提出仲裁申请,对福斯达提出了包括设备赔偿请求、质保赔偿、额外司法成本赔偿请求,合计金额17.35亿日元及相应利息等。
经审理,ICC作出如下主要裁决: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5.95亿日元,该款项系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赔偿;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0.5万美元,该款项系申请人向ICC预付的费用;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2.56亿日元,该款项系申请人在本次仲裁中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就上述裁决款项,应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单利计息)利息,计至全额支付之日止;申请人的所有其他请求予以驳回。
福斯达表示,如按本次仲裁裁决履行,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仲裁结果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7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已充分考虑本次仲裁结果所涉及的可能影响,仲裁结果不会对已发布的业绩预告造成影响。
据公开资料,福斯达于2023年在上交所上市,专业从事各类深冷技术工艺的开发及深冷装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深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近期,福斯达披露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2亿元至5亿元,同比增长60.82%至91.45%。
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18日收盘,福斯达涨1.52%,报43.5元/股,总市值6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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