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杨某艳在家宰猪后到村口摆摊卖肉,因未按规定检疫被没收涉案342.8市斤猪肉,罚款5000元,这起行政处罚案件近日引发社会关注。
48岁的杨某艳是云南砚山县江那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后,她告诉澎湃新闻,猪是花2960元购买,因自己是文盲不懂相关规定,原本计划赚点生活费,结果反而“倒贴”。她称,夫妻二人为此事寝食难安,但已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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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认为,所涉猪肉尚未销售,未造成任何现实的危害后果,被处罚人又是首次违法,违法情节明显轻微,没有必要高额处罚。
3月15日,澎湃新闻致电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值班工作人员称,电话里面说不清楚,自己不清楚执法过程中的依据和事实等,值班领导刚出去处理其他事情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回应。
另据砚山县政府相关部门一位人士介绍,县里已知晓此事,对于杨某艳的家庭情况,他暂不了解,如家庭困难可通过民政渠道申请救济。该案系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罚,认定处罚无误。目前,没收的猪肉仍封存未销毁,“对没收的违法商品将按程序在指定地点销毁,并留存资料。”
对于网友提及的杨某艳被处罚时,鲜猪肉尚未售出,能否进行补检的问题,前述人士表示,屠宰之前就要送检,检查牲畜健康状况,屠宰以后可能就达不到要求。市监局作出处罚前,曾去了解过她的家庭情况,所以才作出的从轻处罚。(澎湃新闻)
编辑:李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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