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补偿范围与标准的认定,更是征收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山西陈章岳(化名)因宅基地征收补偿与征收方产生分歧,迟迟未能签订补偿协议,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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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陈章岳的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被纳入国道改扩建征收范围,多部门共同勘察后签订《地面资产现场勘察表》,确认了被征收资产情况。但后续协商中,征收下属部门认为部分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过高,仅同意对房屋及部分附属物进行补偿,拒绝了陈章岳的诉求,故而他迟迟未签约。2025年,陈章岳委托冠领律所介入。
冠领律师梳理详细补偿诉求清单,代理陈章岳向征收部门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但其签收后未答复,之后下属机构作出的《答复》也未回应25项拆迁补偿明细。律师随即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却被上级部门以“无第三方评估、不具备履职条件”驳回。
为推进维权,律师以征收部门和上级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指出:征收工作已至后期,完全具备履职条件;下属机构的《答复》明确了补偿金额,已实质影响陈章岳权益,且未告知救济权利,程序与实体均违法;征收部门是法定拆迁补偿主体,下属机构履职后果应由其承担。
2025年12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下属机构的《答复》和上级部门的复议决定,责令征收部门结合第三方评估、区片综合地价及附着物补偿指导意见,60日内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保障陈章岳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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