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长护险这一被称作社保“第六险”的制度,自2016年启动试点至今已走过十年历程,十年间,长护险制度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扩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今正从试点探索迈向全国建制的关键阶段。根据规划,“十五五”时期,国家医保局将加快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护险制度从试点转向全面建立,逐步覆盖全民,并在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今年作为“十五五”的开局之年,无疑是长护险制度全面建制的关键时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3亿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长护险两次被提及。该制度也是全国两会热议的焦点话题之一,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发展长护险建言献策,比如建议建立完善的长护险制度,统一全国各省市长护险规范标准,尽快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构建完善的长护险法律体系等。
在制度走向广覆盖、政策持续完善的背景下,市场参与主体的服务创新,正成为决定长护险能否“行稳致远”的关键一环。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推进过程中,商业保险机构作为重要的经办服务力量和产品供给方,正持续探索服务能力升级路径。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开始参与长护险经办管理,承担基金核算、服务稽核、失能评估等核心职能。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保险机构参与长护险主要体现在四个维度:一是经办管理服务,包括基金核算、失能评估、服务稽核等具体工作;二是产品供给,开发商业长护险产品作为基本保障的补充;三是服务网络整合,利用自身资源对接护理机构、医疗资源等;四是数据与系统支持,协助政府进行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
除了政策性长护险,商业长护险在市场需求迸发、政策窗口红利显现的背景下,也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去年9月发布的《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到,加快商业长护险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发展,支持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被保险人退休后提供满期保障。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也提出,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
在长护险扩面过程中,商业保险公司该如何抓住新机遇?付一夫表示,产品创新方面,开发差异化商业长护险,如针对特定人群、与健康管理服务结合的产品;服务整合方面,构建“评估—护理—康复”闭环,整合居家护理、社区照护、机构护理资源;生态构建方面,联合医疗、康复、养老机构打造服务网络,探索“保险+服务+科技”模式,例如通过智能设备监测预防失能风险,形成覆盖预防、补偿、支持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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