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3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以下简称《白皮书》),其中有3处直接涉及安徽行政检察工作,一起来看——
01
《白皮书》原文
最高检加强对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持续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目前已有河北、吉林、山东、安徽、福建、河南、湖北、甘肃、宁夏、青海10个省级检察院与本级政府签订框架性协议和建立联动机制。
工作详情:安徽“府检联动”工作自启动以来,始终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根据时任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2022年2月25日,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并以省政府和省检察院名义印发。自此在省级层面率先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并自上而下在全省推行。2022年至2025年,分年度制定“府检联动”工作要点,建立“清单+闭环”的落实机制,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每年第一季度总结报告上一年度“府检联动”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02
《白皮书》原文
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陕西、湖南等省级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会签文件、开展案件咨询等方式,在治安管理、金融税收、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等多个重点领域推动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和移送标准。
工作详情:针对实践中暴露的衔接机制、事实认定、裁量标准等问题,安徽检察机关持续推进与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协同解决“应罚未罚”问题。省检察院与公安厅、人社厅多次会商研讨、联合开展调研,摸清办案需求。目前,省检察院已与省公安厅会签《关于部分常见罪名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办案指引(试行)》,明确了多个处罚情节时的法律适用,又进一步对实践中常见罪名的行刑反向衔接分别作出规定;与人社厅会签《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试行)》,对人社领域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和实践中常见罪名的处罚标准进行规范。
03
《白皮书》原文
黑龙江、安徽、重庆、贵州、陕西等省级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将行政机关逾期不回复或无正当理由不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意见的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内容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等。
工作详情:为固化安徽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有益经验,省检察院与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各级法治建设办事机构(依法治省、市、县办)和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联合核查、督办通报等方式密切协作,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行刑双向衔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创新社会治理和提升法治意识等方面强化联动,推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良性互动。
第9998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供稿丨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