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在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表示,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规定,抓紧开展生态环境司法领域相关司法解释的清理修订工作,起草法典配套司法解释。
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备受国内外高度关注。生态环境法典出台施行后,人民法院将从哪些方面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对此,吴兆祥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对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法院将及时做好法典颁布施行后的学习贯彻工作,自觉扛起贯彻实施好法典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吴兆祥介绍,人民法院将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将及时召开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会议,下发学习通知,在全国法院掀起学习热潮。二是对照法典规定抓紧开展生态环境司法领域相关司法解释的清理修订工作,起草法典配套司法解释。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加强法典适用的审判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三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依法审理好各类生态环境案件。正确适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禁止令保全措施、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重要制度规定。规范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刑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部门法的衔接适用。四是深入落实法典“推进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重大部署要求,不断深化优化生态环境审判组织、审判职能、管辖、执法司法协同等各领域专业化改革举措,健全司法辅助、巡回审判等配套机制,切实提升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实效。五是组织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培训,编写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适用》等审判指导书籍,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以及与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工作协同,着力提升培训实效。六是持续擦亮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品牌,切实用“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听得进”的法理,促进生态环境法典指导实践、深入人心。七是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务实合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典的国际影响力和规则引领力。
近年来,人民法院加强顶层设计,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吴兆祥表示,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司法解释和矿产资源司法解释、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注重绿色原则对司法裁判的指引功能,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参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涉机动车环境监管、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实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
吴兆祥说,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将锚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张漫游 审核:朱紫云 校对: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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