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肥城人大”消息:3月4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刘明列席。经过表决,决定刘明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上述消息显示,刘明已任肥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公开资料显示,刘明,女,汉族,1984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此前,刘明任泰安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
2月4日,泰安市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其中,刘明拟进一步使用。
来源|鲁网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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