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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货不对板”、收费明细不透明,挪用公共维修资金、更换物管企业难……当下,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乱象频发,成为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痛点。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呼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发展,为物管公司建立信用档案,推动物管费标准与企业信用分挂钩,对严重侵害业主权益、信用失范的企业限制市场准入、依法强制清退。
从安保保洁流于形式、公共设施老化失修,到乱收费滥收费、侵占公共收益,部分物管企业背离服务本位,不仅侵蚀居民居住品质,还损耗基层治理公信力。更令人诟病的是,业主意欲维权,却面临多头监管权责不清、物管企业违法成本极低、更换物管公司流程复杂的现实困境。上述现象背后,是监管缺位、制度松弛、市场失灵,更是企业责任缺失、权益保障不足。
强制清退劣质物管企业、健全信用评价机制,不是简单的行业洗牌,而是维护业主权益、重塑行业生态的理性之举。当前物业服务领域“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突出,劣质企业凭借壁垒长期盘踞,业主被迫接受低质服务。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与收费联动、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清退,就是要打破恶性循环,树立优进劣退、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让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匹配、信用等级与市场准入相挂钩,倒逼物管企业回归服务本位,让优质服务赢得市场。
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既要靠信用硬约束,更要靠制度强保障。一方面,应持续完善法治保障,推动《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升级,明确物管企业、业主、业委会、监管部门等主体的法定权责,细化服务标准、收费规则、资金管理等操作规范,让物管企业的每一项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需进一步强化监管合力,厘清住建、市场监管、街道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挪用资金、暴力催缴、拒不撤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激活基层自治活力,也是破解物业服务难题的关键一环。业主是社区的主人,也是物业服务的直接体验者,唯有让业主真正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才能从源头上保障自身权益。方燕代表提出的取消成立业委会作为更换物管企业的前置条件,由街道社区指导无业委会小区业主直接表决,正是为了畅通业主表达渠道、简化自治流程。同时,应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运行规范度,让业委会真正成为业主的“代言人”;更要建立社区、业委会、物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明确议事规则、表决程序、信息公开要求,让三方在良性互动中解决问题、提升服务。
从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到建立信用联动机制,再到畅通物管企业更换流程,每一项举措的背后,都是对居民美好生活的守护。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企业诚信经营、政府有效监管、业主积极参与,唯有多方协同,方能久久为功。□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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