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十年禁渔”政策
保护滇池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五华区水务局于3月2日发布禁钓通告
明确辖区内重点水域的
禁钓时间、范围及相关要求
五华区水务局发布的《五华区滇池流域禁捕水域禁钓期相关事项提示》,旨在通过阶段性禁钓,促进滇池流域生态修复。根据文件,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钓范围覆盖盘龙江、大观河、新运粮河、老运粮河等五华区滇池流域重点禁捕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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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滇池综合行政执法科 科长 薛传权:“每年三至六月份,是大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小鱼的生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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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钓期内,一切垂钓行为均被禁止,违规者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该政策并非限制市民休闲,而是引导公众科学保护生态,共同守护滇池流域的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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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滇池综合行政执法科 科长 薛传权:“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和成员单位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辖区重要入滇河道盘龙江进行巡查,对违规垂钓等行为进行劝阻。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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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沿盘龙江开展巡查,全程未发现违规垂钓行为,沿岸活动人员多为散步、观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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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滇池综合行政执法科 科长 薛传权:“10年禁渔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禁钓工作,使我们五华区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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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理解理解,支持支持,前几天还是有人钓鱼,这几天基本没有了,对环境有很大帮助,政府提出这个方法来管理是很好的,我们会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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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杨媛 摄像:杨东明
编辑:马啸楠
编审:林帅超
终审: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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