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剑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索保国、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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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在执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时存在以下问题:未关注公司内销收入确认时点变更导致的收入跨期;未审慎评价运输服务收入会计处理方法的恰当性与一致性;未发现公司部分收入确认不规范;未对部分函证存在的异常迹象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审核底稿中未见对可变现净值合理性的核查记录,存货跌价测试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利用专家的工作底稿记录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大信所及签字会计师索保国、薛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大信所屡遭监管警示。
2月3日,上交所官网披露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李楠、王博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指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奥来德,股票代码:688378)曾向上交所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撤回申请文件。大信所作为项目的申报会计师,李楠、王博作为项目签字会计师,存在以下专业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2025年2月,大信所因重大资产重组及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形,其作为申报会计师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在奥来德向上交所提交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时,大信所未如实说明其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导致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报文件披露不真实、准确,影响审核程序。
此外,2026年1月,深交所对大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涛、丁红远、伍志超、王萍给予纪律处分。经查,大信所为启迪环境出具的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5年11月,河南证监局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大信所及注册会计师万方全、孙建伟被出具警示函,其在执行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货币资金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应收账款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45年,其立足北京、分所遍布全国,常年为上万家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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