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区人民调解协会今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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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调解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分析研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做好调解笔录、制定调解协议书等调解协助工作;
做好报表统计、信息案例撰写和文书档案工作;
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完成区人民调解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长期居住在金山区;
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已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并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者优先;
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3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号至2026年3月8号。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者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下载《2026年金山区人民调解中心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表内附上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发送至邮箱(jssfzzc@163.com)。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信息缺失,后果自负。报名者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面试通知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通知。
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面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和待遇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渠道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录用: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民调解协会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021-67968240(朱老师)
来源:区司法局
编辑/责编:干钰琼
审核:陈建军、戚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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