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卢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自然资源部正式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管、用、调、监’全流程规则。”今天下午,在自然资源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介绍说。
《办法》共19条,围绕划定、实施、调整维护等全链条、全流程优化设计。主要包括:统筹城市发展和资源安全,推动城镇集约紧凑发展;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健全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机制,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适应能力;依托全国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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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主办方供图
发布会上,多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分享了实践经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马海军表示,宁夏建立增量用地审计统筹机制,将各地备用的增量用地纳入全区统一调节的总盘子,并提前预留了“十五五”期间的城镇建设增量,全面掌握已用、未用、预留三类增量用地的监管清单。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规处副处长潘海霞介绍,上海严守2800平方公里开发上限,土地供应存量占比约70%,两年盘活产业用地约75平方公里,边界外累计减量低效建设用地超130平方公里。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贺枫婓提到,此次《办法》明确,对于符合国家级能源化工产业基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确有能源化工等项目落地的情形,可增补城镇开发边界,汇交到全国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封闭运行,不计入本行政区域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核算。这一点,有效解决了榆林能源化工产业基地建设规模指标短缺的问题。
谢海霞指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指导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三区三线”管理,支持重大项目早落地、快开工,实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提供有力的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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