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恒润股份(603985)股票被操纵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中。
许峰律师代理的恒润股份操纵市场民事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6日,证监会对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承立新等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承立新、丁键、张亚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商议合谋操纵股价。
二、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合谋操纵股价过程
(一)承立新以他人名义代持“恒润股份”
承立新计划在2023年卖出“恒润股份”股票,2023年7月16日,承立新与阮某签订《代持协议书》,以某私募产品受让上述24,952,563股“恒润股份”。
(二)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信息发布情况
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等人操控上市公司发布4份利好信息,拉抬“恒润股份”股价。上述期间,“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65%,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86%,偏离103.51%,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30%,偏离106.95%,“恒润股份”股价涨幅明显优于同期上证指数和行业指数。
(三)丁键控制使用相关证券账户维持“恒润股份”股价。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7月10日到12月27日期间交易恒润股份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恒润股份股票操纵索赔案持续推进,许峰律师提示,中国中期(000996)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姜新、姜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监管的决定》,经查,中国中期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91万元,公司业绩发生亏损,但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2月1日到2023年5月5日之间买入中国中期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