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十三名法律监督联络员就像六十三个“移动检察工作站”河南尉氏检察多方联动助力乡村振兴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友志
“农户对农资质量看得比什么都重,多亏咱们检察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讲解假劣农资鉴别知识,宣传购买农资商品的注意事项和举报电话等,引导农户科学购买农资,让我们对粮食丰收更有底气了。”
近日,在河南省尉氏县张市镇的一处麦田里,张市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党指着青嫩的麦苗对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高丙申这样说。
王建党的另一个身份是尉氏县检察院聘请的法律监督联络员。
2023年12月,尉氏县检察院通过与乡镇党委、政府联动,优先遴选老教师、老战士、老干部等“一贤三老”担任法律监督联络员,截至目前,已在全县选聘63人,经过定期集中培训后,这些法律监督联络员活跃在城乡各处,成为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的“宣传员”“信息员”。
“法律监督联络员有威望、懂民情,能迅速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他们及时收集反映社情民意,我们检察机关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回应群众关切,以法治守护乡村振兴。”尉氏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琳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检察触角沉基层
在尉氏县张市镇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内,有一沓厚厚的工作台账,上面详细记录着近半年来法律监督联络员收集的各类线索。翻开台账,反映人、线索内容、移送情况、处理结果一目了然。
“63名联络员就像63个‘移动检察工作站’,让检察触角真正沉到基层,使检民沟通更加便捷。”尉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宫宝针点开手机里的法律监督联络员微信群,向记者展示群内线索反馈、法律咨询、互动交流等内容。
据了解,尉氏县检察院党组主动与张市镇党委结对共建,先后召开7次座谈会,反复打磨工作细节,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最终在镇政府大院设立全县首个法律监督联系点办公场所。
如今,尉氏县检察院依托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同步开展“绿我涓滴 以案促治”党支部行活动,通过单独履职或跨党支部协同联动的方式,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多亏检察机关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想起去年的遭遇,种植户张某等人仍难掩激动。去年春天,他们从某公司购买了一批红薯苗,因红薯苗质量存在问题,后期遭遇大面积减产,损失较大。
王建党将此事向尉氏县检察院进行反映,检察机关及时为种植户提供了专业法律咨询,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他们提起民事诉讼后,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移送法院,帮助种植户挽回损失。
“涉农案件无小事。我们在办理涉农案件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在注重办案质效的同时,就办案发现的问题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进行治理。”宫宝针说,办案团队还深入农村农资门市排查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从源头防范坑农害农问题发生。
护企兴农促发展
“有检察机关的依法呵护,我们民营企业发展得更安心了。”今年2月初,尉氏县检察院就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征求辖区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时,企业负责人纷纷道出这样的感受。
近年来,尉氏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法律监督工作与服务发展大局深度融合,在守住乡村振兴底色的同时,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赋能。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尉氏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法律监督联系点的优势,引导法律监督联络员深入企业挖掘法律需求,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近两年来,尉氏县检察院结合法律监督联络员反映的线索,督促公安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专项行动,让企业轻装上阵,依法对8名认罪认罚的企业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司法办案与企业发展双赢。
在耕地保护方面,尉氏县检察院依法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某村村民高某违法占用60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前不久,接到法律监督联络员反映的线索后,尉氏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工作专班进行调查核实,迅速将调查情况向县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涉案乡镇进行反馈,依法督促整改,违规占用的耕地很快恢复耕种条件。
“我们聚焦农村生态保护,以公益诉讼助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李琳介绍,此前,尉氏县检察院曾接到县河长办移送的线索,称贾鲁河部分滩涂存在违法养殖放牧、私搭乱建等问题,影响行洪安全且污染水体。经查,某村村民张某自2024年10月起擅自搭建养殖棚,因执法权移交存在管辖争议,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县水利局监管缺位。尉氏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职整改。县水利局迅速展开整治,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张某解决牛羊寄养难题,促使其主动配合整改,河道最终恢复原貌。
尉氏县邢庄乡韩庄村因污水管网未联通形成黑臭水体,尉氏县检察院查实后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如今,村庄环境焕然一新,村党支部书记杨猛感慨道:“以前只知道检察院是办案的,不知道还能解决村里的生态环境问题。现在村里环境好了,大家心里也舒坦了。”
协同共治提质效
春节前后,王建党更为忙碌。就在前不久,他帮助农民工张某解决了工资拖欠的问题。说起这事,他笑着说:“我和检察干警去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一位大姐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给儿子,她儿子张某正因被欠薪而苦恼,就打电话向我咨询,我把情况反馈给检察院。检察院联系了相关部门,没过多久,张某被拖欠的工资就结清了。”
“这件事说明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遇到问题,不会再生‘闷气’,而是能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进行解决,我这名法律监督联络员也更有存在感和成就感了。”王建党说。
尉氏县小陈乡某村村民王某和史某因宅基地纠纷结怨23年,历经两次行政诉讼,矛盾仍未化解。法律监督联络员史富宽得知后,第一时间将线索反映到尉氏县检察院。“这类案件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很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李琳随即带领检察干警深入村里走访调查,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二人握手言和,多年积怨得以化解。
法律监督联络员的作用不限于此。据了解,尉氏县检察院通过探索建立“群众+村干部+联络员”司法救助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将司法救助、特殊群体保护等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为10名困难案件当事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能够更加自觉扛起、做实“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我认为,要在司法办案中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治理提质增效。”李琳这样回答。
李琳介绍,尉氏县检察院进一步深化与乡镇、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与城管、市场监管、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挖沙取土、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行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田长+检察长”机制,推动违法占地问题全面整改,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针对电信诈骗等案件多发情况,联合案发地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此外,尉氏县检察院还积极探索“检察建议+以案释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模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赵红旗 张友志)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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