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
![]()
尽管高铭暄先生九八高寿,但从京城传来他于本月26日上午远归道山的消息,我仍顿感惊愕,扼腕不已。看着10天前我和他互致“恭贺新春”的微信,无尽追思汩汩而出。
这位从小渔村走出来的法学泰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中国人民大学一级荣誉教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最美奋斗者”称号获得者,是如何从一个懵懂少年,经过岁月磨砺,逐渐成长为一位成绩斐然、成熟沉稳的“人民教育家”的呢?让我们循着先生的足迹,寻觅他所创造的无数个“第一”,领略他平凡中的不平凡。
![]()
从小小少年到大学教师
1928年5月,高铭暄出生于玉环岛西南海边的一个小渔村:鲜叠。他父亲先后在上海、杭州地方法院工作。1947年,中学时就想攻读法学专业的他进入浙江大学学习。浙大法学院是1945年抗战胜利后才创办,校长竺可桢特地从武汉大学把著名国际法学家、法律系主任李浩培先生挖过来担任院长,高铭暄是法学院第三届学生。李先生的课引人入胜,促使他进一步明确将来要从事刑法工作。
1949年5月杭州解放后,不久宣布撤销浙大法学院。高铭暄转学成为北京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学生。除了课堂上的名师教学,他有机会聆听许多名教授的学术讲座,有机会聆听陈毅、彭真、安子文等领导干部的精彩报告,还听过王明(即陈绍禹,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关于婚姻法的起草工作报告,听了丁玲、老舍等文学家的报告。他如鱼得水地认真学习、博览群书、积极撰稿,不久便成为《北大周刊》编委会中唯一一名学生编委。
1951年8月,高铭暄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恰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来北大招收10名研究生,他想进一步系统学习研究刑法理论,顺理成章地报了名。解放初的中国人民大学是培养高教老师的摇篮,先后聘请苏联专家多达近百人,刑法教研室前后有过四位,他主要跟随达玛亨教授和尼古拉耶夫教授学习。以全优的成绩毕业后,高铭暄留校在刑法教研室工作,此时他25岁。
唯一全程参与国家刑法典制定的学者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宪法和五部国家机构组织法,立法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刑法、民法和诉讼法都在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负责组织人员起草法律的工作。在物色、筛选、组织立法工作小组时,高铭暄有幸被选中。因为受过刑法专业训练,而且是凤毛麟角的研究生学历大学教师,所以法律室主任武新宇(后任中国法学会第一任会长)很看重他,并让他为大家上课,系统讲解刑法有关知识。
新中国的立法是在旧法的废墟上白手起家的,难度很大。立法小组一边参阅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刑法典、美欧日等国西方刑法典,一边借鉴我国古代刑事立法,并参加由最高院组织的研读全国万件刑事判例案卷。在此基础上,先由大组集体起草刑法总则,再分小组分别起草刑法分则。经过无数次起草、讨论、修改,第二年终于拟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一稿,再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包括22次比较大的修改变动,最后于1957年6月形成了比较定型的草案第22稿,但因政治运动戛然而止。
1961年10月,立法工作重新启动,高铭暄又和一部分原班人马回到人大常委会参与刑法立法工作。1962年毛泽东同志指示:“不仅刑法需要,民法也需要,现在是无法无天。没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不仅要制定法律,还要编案例。”于是高铭暄又应召回到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上班。经过一年多反复学习政治文件、法律文件、司法文件和不断研究、讨论、修改,1963年10月9日立法小组终于完成刑法(草案)第33稿送中央审查并被认可,但最终不了了之,高铭暄又回到了中国人民大学。1970年人民大学被停办解散,他被分配到北京医学院工作。
1978年7月,中央批准国务院关于恢复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高铭暄又回到母校。1978年10月中央政法小组召开法制建设座谈会,确定由陶希晋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修订刑法草案第33稿,高铭暄再次应召参加。由40多人组成的修订小组先后交出了修订一稿和修订二稿。高铭暄在讨论中提出的两个问题都为大家所接受:一是过了诉讼时效的核准追诉问题,主体不应是最高法院,而应是最高检察院;二是检察院对法院提出的“抗议”应改为“抗诉”。在这最后一轮的修改中,在33稿基础上,又有了5次大修改,形成了刑法草案第五稿。送中央政治局审阅同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和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改后,我国刑法(草案)终于提交到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进行表决。高铭暄既兴奋又激动,在人民大会堂见证了会议表决过程。1979年7月1日,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含有192个条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从1954年的26岁小青年到1979年的51岁知命之年,高铭暄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献给了刑法立法工作。据他回忆,自己是唯一全程参加刑法立法的学者。他深深地感到,能把青春献给国家立法大业,实现学者人生价值,值了!
![]()
创造了许多值得记录的“第一”
高铭暄认为,三尺讲台是他教书育人的阵地,著书立说是他的学术生命,法治实践是他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源头活水。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高铭暄迎来了他人生道路上的学术春天,创造了许多值得记录的“第一”。
1981年7月,高铭暄完成近2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一个月内12000册全部售罄,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刑法专著。鉴于 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的巨大变化,他于2002年5月补充完善了此书,写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上下册,2017年又出了此书的补充版。这本全景式论述我国刑事立法数十年风雨历程的著作受到了国内外同行的好评,2017年起在德国出版了三卷德文版,其题赠版已为德意志国家图书馆、各州立图书馆、各高校和研究机构图书馆所收藏。此外,他于1994年出版了85万字的三卷本《刑法学原理》,集纳、概括、提炼了我国刑法学理论领域的一系列重要成果,因此荣获了全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国家图书出版的最高奖“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高铭暄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推进,法学逐渐成为一门显学,全国各地高校和业余院校、电大以及自学考试者都亟需一本比较规范的教科书。于是司法部和教育部联手组织编写教材工作。1982年由司法部牵头,邀请全国12位刑法学专家学者在北戴河开会讨论统一编写刑法教材问题,大家一致推荐高铭暄担任主编。由于教学、出专著、编教材任务压得紧,他的腰疼病发作了,为了不拖大家后腿,履行主编统稿职责,他竟半躺在躺椅上,垫高枕头,肚子上搁一块木板,稿纸夹在木板上,左手按着稿子,右手写着文字。上班时由别人开着车子连同躺椅一起送到办公室,一边上班一边写。就这样,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最为权威的刑法教科书《刑法学》于1982年年底完稿,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既是一部教科书,又是一部学术著作,浸透着刑法学家们的心血与学术精华。它在全国高校发行采用后,好评如潮。此后又修改再版8次,印数近200万册,1988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1987年他又主编了文科统编教材《中国刑法学》,1992年获第二届全国高校优秀教材特等奖。同时他还主编了《刑法专论》,并被教育部推荐为刑法学研究生教科书,成为我国第一部刑法学研究生教材。至1996年,他主编的本科、自学考试、电大、研究生等各层次刑法教材不下6部,堪称当时主编教材层次最全、种类最多的学者。
在这些著作和教材中,在参与刑法立法过程中,高铭暄提出了许多刑法理论创新观点。比如在刑法观念、犯罪概念、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刑事责任等刑法基本理论方面,在立法根据、立法原则、立法技术、立法经验、立法修改与完善等刑事立法理论方面都有独到见解;在一罪与数罪等刑法理论与适用方面,仅发表在《人民检察报》的文章就有13篇;他在司法制度方面提出了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制度,实行特赦、大赦等赦免制度;他是国内最早关注死刑问题的学者;他还是较早提出研究国际刑法与国外刑法的学者。
走向国际学术舞台,展示中国学人风貌
上世纪80年代,在国内学者对国际刑法处于比较陌生的时候,高铭暄就在法律系开设了国际刑法专题课程,为研究生讲授国际刑法。1983年他第一次出国进行学术交流与访问,发现国外学者并不了解我国刑法制度和刑事法律,有的甚至还停留在清朝民国阶段的印象。他向国外同行介绍了我国法治进展状况后,外国学者表现了极大兴趣,于是他进一步介绍了中国刑法的历史与现状,特别是最近的发展,受到了国外同行们的热烈欢迎。1993年10月他在中国人民大学创办了国内第一家国际刑法研究所。1999年9月在匈牙利布达佩斯召开的国际刑法协会第16届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国际刑法协会副主席,这是亚洲人中唯一的副主席,并兼任中国分会的主席。在中国政府及中国法学会大力支持下,在他的努力下,以“全球化时代刑事犯罪的挑战与对策”为主题的2004年第17届国际刑法学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该国际会议100多年来第一次在亚洲国家召开,有65个国家与地区的近千名代表参加,会议达成了许多共识,密切了国际刑法界的交流,扩大了中国学者的影响力。
从1983年开始,他的足迹遍及美、英、意、法、德、日、加、荷、奥、西、俄、丹、匈、瑞士、土、埃及、澳、新西兰、巴西、卡塔尔等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对国际及区际的学术交流作出了杰出贡献。2015年4月联合国第13届“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大会”上,国际社会防卫学会授予他切萨雷·贝卡利亚奖,这是亚洲人首获此奖。
![]()
上世纪80年代,高铭暄(左三)与他指导的4名博士生在研讨刑法问题。
桃李芬芳,奖掖后学
高铭暄教书育人70余年,以“三严,四能,五结合”育人之道培养了无以数计的年轻后生。许多学生已经在全国各地各个行业的关键岗位上发挥作用,有一批中青年已经成长为公检法司各级领导,其中包括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领导。步入耄耋之年,他逐渐把精力放在提携与奖掖在刑法学专业研究中出类拔萃的中青年学子。先在中国人民大学支持学生们建立起刑事科学研究中心,并于2002年12月成立“高铭暄刑法学建设基金”。2005年又帮助学生在北师大成立“刑法科学研究院”,自当名誉院长,积极开拓学术交流合作网络。2009年他建立了“京师高铭暄刑事法学发展基金”,并捐献30万元,在他引领下,与会专家纷纷解囊捐赠,达200多万元。
尽管高老工作、生活在北京,主要的学术成果也是在北京取得的,但是他的影响力是辐射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他的学生是遍布全国甚至海内外的。此外,他和上海因缘深厚,对上海刑法学界的帮助很大,对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情有独钟。据原上海社科院副院长、上海市社联党组书记沈国明教授回忆,高老是“三好先生”:记性好,身体好,业务好。另外,京戏唱得好。发言时,中气足,声如洪钟。原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顾肖荣教授告诉我,他的第一本著作就请高老作序,那年高老正带领学生下乡实习,带着书稿下乡,在艰苦的条件下认真看完了书稿才写上了序言,让顾肖荣感动异常。
2020年时,92岁高龄的高老还主编出版《当代刑法前沿问题研究》一书。2023年9月,高老作为教师代表,精神抖擞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生大会上发表热情洋溢的演讲,祈望新生们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既读好书、又做好人,努力锻造修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栋梁之材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可以说,他的一生都献给了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工作和马克思主义刑法理论研究与教学事业,献给了培养法学人才的事业。他勤劳奋斗的人生轨迹和德润后生的教研之道,为广大知识分子、为千万莘莘学子树立了鲜活的人生坐标与学习榜样。
(本文写作过程中参阅了高铭暄口述、傅跃建整理的《我与刑法七十年》及报刊与网络文章,一并致谢)
原标题:《将一生献给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追思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
栏目主编:杨逸淇 文字编辑:陈瑜
来源:作者:尤俊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