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曹婧雯
2月27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相关情况。《条例》明确了政府、企业、工会等各方责任,把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治安排,这个全国首部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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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相关情况。据了解,《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先后多次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商研究、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充分吸纳各方智慧、凝聚各界共识,确保既贴合青岛发展实际,又切实回应产业工人的期盼诉求,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突出系统集成,强化法治引领。《条例》系统整合了青岛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将联席会议制度、企业自主评价、工匠选树等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文,同时衔接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国家战略部署,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聚焦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创新成果转化难、社会认同度不高等突出问题,靶向设置制度安排,明确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目录、健全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技能要素参与薪酬分配等,推动以务实举措破解堵点难点问题。三是突出多方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明确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细化各方法定职责,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凝聚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有利于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与社会生态。
《条例》以立法形式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标志着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从政策探索迈入了法治保障新阶段,明确了政府、企业、工会等各方责任,把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治安排。这一举措,将推动青岛市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更加稳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体系力量更加坚实。依托《条例》保障,青岛市将聚力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打造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流产业工人队伍,深化工匠人才培育,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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