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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政国:准确把握两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求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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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治


中国法治 2026年第1期

《中国法治》2026年第1期刊发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署名文章《准确把握两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求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全文如下。

准确把握两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求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杨政国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首次提出“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两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求,通过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政府立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监所安全稳定防线、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等路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两个“更加注重” 改革、发展、稳定 公平正义 法治陕西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首次提出“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了将法治贯穿改革、发展、稳定的时代要求,有力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要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系统思维,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们要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将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作为一个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体,紧盯改革“硬骨头”、发展“薄弱点”、稳定“绳细处”加强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相协同。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宝贵经验。要落实好“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相协同”的要求,改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必须适应改革的需要,改革的成果应当及时通过法治巩固拓展;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同步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切实把改革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加强政府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及相关制度机制,对重大立法草案进行前置审核,科学拟订并严格落实政府立法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立改废释,紧扣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研究完善无人驾驶、低空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网络生态治理等新兴领域法规规章,及时填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制度薄弱点。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满足实践急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备案审查机制;落实《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助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县级以上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和类案规范,加强与调解、信访、行政诉讼等的衔接,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建立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应诉,规范旁听庭审,按期办复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更加注重法治与发展相协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本文认为,要落实好“更加注重法治与发展相协同”的要求,法治建设必须适应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即法治建设的步伐必须同发展的阶段要求相适应,法治建设的成效必须通过发展成果来检验;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出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助力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推动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聚焦“五统一、一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持续清理不符合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督办机制。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探索实行“扫码入企”和“综合查一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助企行动,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持续结对服务重点项目,为民营经济领域重点产业提供合规指引,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发挥“秦创原”法律服务中心作用,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制定商事调解工作规范、监管办法等制度,强化宣传推介,开展域外合作,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做强做优,打造商事领域定分止争“陕西名片”。着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立足陕西共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向西开放重要基地定位,编制全省涉外法治工作规划,全面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探索诉讼、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相互融合的国际商事争端“融解决”模式,努力塑造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陕西品牌”。加大“法企对接”力度,编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法规指引,为中欧班列等重大战略提供跨境物流、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全链条法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海外投资、贸易风险。谋划打造“长安·罗马”涉外法治工作品牌,搭建与中亚国家法律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加快培育“省内一流、国内一流、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努力将西安仲裁委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培养机制,“订单式”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助力陕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

更加注重法治与稳定相协同。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本文认为,“更加注重法治与稳定相协同”的基本要求是,法治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稳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依靠法治为安全划定红线、为稳定夯实基础,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履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普法助力罪犯改造工作,精准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强化对安置帮教对象的刑释衔接、日常帮教、动态管理和安置帮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出台进一步完善新时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协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作用,巩固拓展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解纷优势和律师作用,在综治中心统筹下,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研究制定《陕西省司法所条例》,持续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工作保障,有效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开展重点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二、坚持人民至上,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价值追求。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我们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强化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提高刑罚执行质效。依法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提高司法公正性。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建设,积极融入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推广在线复议、仲裁、调解、公证等法律服务,促进执法司法便民利民,切实以司法公正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编制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巩固拓展“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持续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协会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涉外公证服务。创新布局全省仲裁机构,明确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径,不断提高仲裁机构公信力。扎实开展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等行为。加强法律援助“一群体一品牌”建设,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编制全省“九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三单两书”普法制度,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中共绥德地委旧址等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利用。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权益保护,协助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更好地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构建法治陕西融媒体宣传矩阵,持续开展“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宣传选树活动,搭建“天天学法”宣传平台,开设“法治建设大家谈”栏目,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三、坚持统筹推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两个“更加注重”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的提炼升华,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我们要准确把握两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全力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范畴。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到实处。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编制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谋准谋实“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更好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作用。加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深化落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完善省委巡视和法治督察反馈法治政府建设问题跟踪落实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探索建立述法点评问题清单机制,形成述改工作闭环。推动法治督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法律监督协调联动,健全权威高效的法治督察体系,确保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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