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娶了外国姑娘,拿60万给她过年回家,返程时她背着个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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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老陈,认命吧。那六十万美金换成的现钞,若是扔进拉维河里还能听个响,给她带回斯瓦特?你这是肉包子打狗。”

隔壁的老赵吐出一口烟圈,眼神里带着三分讥诮七分同情: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她拿着钱在山里能过上女王的日子,凭什么回来跟你受罪?”

我没理他,只是死死盯着门口。

直到那个雷雨交加的深夜,敲门声像鬼魅般响起。

她回来了。可浑身是泥,手里没有钱,只死死护着那个我准备扔掉的破登山包。

“打开。”她声音嘶哑,把包踢到我面前。

我蹲下身,手指触碰到冰冷生锈的拉链。

我以为自己输得一干二净,以为里面装的是换洗的脏衣服。

直到拉链滑开的那一刻——我的手开始剧烈地颤抖



拉合尔的夏天很热,空气里弥漫着咖喱、劣质香水和下水道发酵的酸臭味。

我叫陈铮,三十岁,是个在巴基斯坦“淘金”的失败者。

三年前,我带着全部积蓄来到这里,以为能像那些传说中的同胞一样,倒腾点手机配件就能发财。

现实却是:我每天都要和狡猾的批发商、警察以及随时可能断电的糟糕基建做斗争。

那天在安纳卡利巴扎,我栽了个大跟头。

为了拓展货源,我独自去了那个据说有很多走私货的老市场。

刚进巷子,就被三个当地人围住了。

领头的大胡子手里拿着一个碎成两半的“玉镯”,非说是我转身时撞碎的。

“这是明朝的古董!五千美金!少一分都不行!”

大胡子用蹩脚的英语吼着,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

周围迅速围上来一圈看热闹的人,眼神里透着幸灾乐祸。

我被逼在墙角,冷汗顺着脊背往下流。

我知道这是“碰瓷”,但我那半吊子的乌尔都语根本解释不清。

我试图掏出钱包里的几百卢比息事宁人。

大胡子一把打掉我的钱,伸手就要抓我的衣领,眼看就要动手。

就在这时,一只手横插进来,狠狠推开了大胡子。

是个姑娘。

她裹着那种最普通的粗布头巾,只露出一双深褐色的眼睛,但那眼神凶得像只护食的野猫。

她指着大胡子的鼻子,语速极快地爆发出了一连串我听不懂的当地话。

不是那种温和的辩解,而是带着某种地痞流氓才懂的“黑话”。

我看到大胡子的脸色变了,从嚣张变成了错愕,最后竟然带着一丝心虚。

姑娘从地上捡起那块碎玉,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在粗糙的砖墙上用力一划。

“滋啦”一声,玉石表面留下一道深深的白痕,还掉下来几片塑料漆皮。

“合成树脂也敢叫明朝古董?”她改用英语冷冷地说了一句,“滚。”

人群里爆发出哄笑声。

大胡子脸涨成猪肝色,骂骂咧咧地带着人灰溜溜地钻进人群跑了。

我惊魂未定,靠在墙上大口喘气。

“谢谢……谢谢你。”我擦了擦汗,想去拉她的手表示感谢。

她后退半步,警惕地看着我。

“你是中国人?”她的英语带着一点口音,但很流利。

“对,我叫陈铮。”

“在这里做生意,别把‘我有钱’写在脸上。”她指了指我手腕上的金表,“那帮人早就盯上你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她叫法蒂玛,是附近一所大学的学生,平时在巴扎里帮人写信、做翻译赚点零花钱。

为了报答她,我请她在路边摊喝了一瓶温热的芬达。

那天阳光很毒,透过破烂的遮阳棚打在她脸上。

她摘下口罩喝水时,我才发现她长得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粗糙。

鼻梁高挺,轮廓深邃,只是皮肤因为长期暴晒有些粗糙。

“你需要一个翻译。”她喝完最后一口汽水,把瓶子整齐地放在桌角,“两万卢比一个月,我可以帮你砍价,还能帮你挡掉那些苍蝇。”

我看着她那双精明得有些过分的眼睛,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当时的我不曾想到,这个决定,会彻底改变我这辈子的一条命。



法蒂玛的砍价能力简直是艺术。

她带着我穿梭在那些连谷歌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巷子里。

面对那些漫天要价的批发商,她从来不急着还价。

她会先挑剔货品的瑕疵,从注塑口的毛刺说到电路板的焊点,把老板贬得一文不值。

等到老板急得脸红脖子粗时,她才轻飘飘地报出一个低到尘埃里的价格。

最后成交时,老板往往还会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

不到半年,我的进货成本降低了三成,利润翻了一番。

但我发现,法蒂玛这个人,很怪。

那是我们相处了快一年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暧昧期。

我有次赚了一笔大单,心里高兴,想送她个像样的礼物。

中国人嘛,觉得送金送玉最实在。

我带她去了自由市场最大的金店,挑了一个两千美金的镶钻金吊坠。

那钻石虽然不大,但在灯光下闪瞎人眼。

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女孩一样尖叫,或者羞涩地推辞。

结果她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眉头微皱。

“陈,这东西不好。”

“这可是真钻,有证书的。”我有些扫兴,觉得她是山里出来的,没见过世面。

“石头是死的。”她指了指那颗钻石,“太亮了,亮得像玻璃。里面是空的,没有灵魂。”

她转身走出金店,把我晾在原地。

周末的时候,她非要拉我去郊区的拉维河边。

那地方就是个烂河滩,到处是工业垃圾和淤泥。

她却像个孩子一样,脱了鞋,卷起裤腿,在那些脏兮兮的石头堆里翻找。

太阳晒得我头皮发麻,我在车里吹空调,看她在河滩上暴晒。

过了一会儿,她兴奋地跑回来,手里攥着一块灰扑扑的、只有指甲盖大小的石头。

“你看!”她把石头举到我眼前,“这里面有雾。”

我看了一眼,就是块稍微透点的鹅卵石,路边修路都嫌它小。

“这玩意儿满地都是。”我没好气地说。

“你不懂。”她小心翼翼地把石头擦干净,放进贴身的口袋里,“这种石头,活着。”

我当时只觉得好笑。

我想,她大概是小时候穷怕了,没见过真正的珠宝,才会把破石头当宝贝。

为了哄她开心,我把自己手腕上那串在那边地摊上买的玻璃珠手串摘下来。

“行了,别捡破烂了。这个送你,虽然不值钱,但好歹是个首饰。”

她接过那串几十块人民币的玻璃珠子,却笑得比看见钻石还开心。

“谢谢。”她戴上手串,在那晃了晃,“我喜欢这个。”

那时的我太蠢。

我根本没听懂她话里的意思。

后来我们结婚了。

没有婚礼,没有宴席。

因为她是穆斯林,我是异教徒,她家里强烈反对。

她说:“我家在斯瓦特河谷,那边太乱,而且我已经没有亲人了,不用回去。”

我问起她的父母。

她只说,死于十年前的一场矿难。

“陈,我讨厌那个地方。”她窝在我怀里,语气很少见地带着颤抖,“那里只有枪声,还有无穷无尽的、让人发疯的石头。”

我以为她是痛恨贫穷和战乱。

我搂紧她,发誓这辈子要带她赚大钱,再也不让她回那个鬼地方。

如果我知道她口中的“石头”是指什么,我打死也不会让她一个人回去。



婚后的第二年,生意好得让人眼红。

我们在市中心最繁华的电子市场租下了一个双开门的店面。

法蒂玛辞去了学业,全心全意帮我打理生意。

她不仅懂乌尔都语,连普什图语和旁遮普语都说得像母语。

那些以前想坑我的供货商,现在见到她都得客客气气地叫一声“大嫂”。

我们的账面上,第一次趴着了六十万人民币的现金流。

我开始规划未来。

我想在拉合尔买个带院子的房子,甚至想过以后把孩子送回国读书。

但在这个国家,有钱如果没有势力,就是待宰的肥羊。

麻烦是被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带来的。

那天下午,店里没什么客人。

三辆本田摩托车停在门口,下来五个穿着黑色紧身衣的男人。

领头的叫巴希尔,这一带出了名的地头蛇,外号“黑蛇”。

他嚼着槟榔,满嘴血红,一进门就往地上吐了一口红水。

“陈老板,生意不错啊。”巴希尔笑嘻嘻地靠在柜台上,手里把玩着一把弹簧刀。

我心里咯噔一下,赶紧递上一包中华烟。

“巴希尔大哥,小本生意,混口饭吃。”

他没接烟,而是用刀尖挑起柜台里的一款最新耳机。

“最近兄弟们手头紧,听说陈老板发财了,想借点钱花花。”

“好说,好说。”我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两万卢比,“给兄弟们喝茶。”

巴希尔看都没看那钱一眼。

他猛地把弹簧刀扎在柜台上,刀尖入木三分。

“陈老板是看不起我?”他凑近我的脸,嘴里的腥臭味让我作呕,“我要你利润的一半。每个月。”

一半。那等于让我白干,甚至还要倒贴。

“这……这不可能。”我硬着头皮说。

“不可能?”巴希尔冷笑一声。

他挥了挥手。

身后的四个小弟二话不说,抡起棒球棍就砸。

“砰!哗啦!”

玻璃柜台碎了一地,昂贵的电子配件被踩得稀烂。

我红了眼,想冲上去拼命,却被法蒂玛死死拉住。

“别动!”她在后面死死抱着我的腰,指甲都嵌进了我的肉里。

巴希尔砸完,拍了拍手上的灰。

“今天只是个教训。三天后我再来,如果看不到钱,下次碎的就是你的腿。”

他们扬长而去。

我看着满地狼藉,瘫坐在地上。

报了警,警察过了两个小时才来,那是两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

他们甚至没有做笔录,只是在店里转了一圈,拿走了几条还没拆封的数据线。

“这种事情很难办的,没有证据。”警察耸耸肩,“你们最好自己协商。”

这就是现实。

那天晚上,我把店门关了,坐在黑暗里抽了一整包烟。

六十万。这是我的全部身家,也是我翻身的希望。

如果给了巴希尔,这就是个无底洞,永远填不满。

如果不给,我在拉合尔根本活不下去。

“陈。”法蒂玛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她没开灯,我也看不清她的表情。

“我们回国吧。”我掐灭烟头,声音沙哑,“这钱不要了,店也不要了,命要紧。”

“回不去的。”法蒂玛的声音冷静得可怕。

“什么意思?”

“巴希尔的人已经在楼下守着了。他们盯着你的护照,只要你敢去机场,半路就会被截住。他们要的不是一次性的钱,是要把你当摇钱树。”

我冲到窗边,透过缝隙往下一看。

果然,楼下的路灯阴影里,停着那几辆熟悉的摩托车。

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我被困住了。像只笼子里的老鼠。

“那怎么办?跟他们拼了?”我绝望地低吼。

“拼不过的,他们有枪。”法蒂玛走过来,握住我在发抖的手。

她的手很凉,但很稳。

“陈,你信我吗?”

“什么?”

“我有办法解决巴希尔,甚至能让你比现在有钱十倍。”她的眼神在黑暗中亮得吓人,“但我要赌一把。”

“赌什么?”

“赌你敢不敢把你所有的钱,都交给我。”



那一晚,法蒂玛跟我说了一个秘密。

她说,她并没有完全断了跟老家的联系。

斯瓦特河谷虽然乱,但也出产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我叔叔以前是个矿主,死前在山里埋了一批货。”法蒂玛说得很快,“现在那边局势稍微稳了一点,有个堂兄联系我,说那批货还在,但是急需现金去打点关卡,把它运出来。”

“什么货?”

“石头。”她没有细说。

我看着她,脑子里全是老赵说的那些骗局。

什么家里有矿、什么皇室遗产、什么被冻结的账户……这些都是针对中国人的经典杀猪盘。

“你要多少钱?”

“全部。”她盯着我的眼睛,“六十万,换成美金。我要带回斯瓦特。”

我倒吸一口凉气。

那是六十万啊。

如果她拿着钱跑了,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还得面对巴希尔的追杀。

“你让我怎么信你?”我痛苦地抓着头发。

法蒂玛没有发誓,也没有哭闹。

她只是静静地解开了衣领的扣子,露出脖子上挂着的一把旧钥匙。

“这是那批货的钥匙。我如果不回来,这钥匙就是废铁。我人在这里,心就在这里。”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决绝。

“陈,你是我的丈夫。也是唯一一个把我当人看,而不是当生孩子机器或者赚钱工具的男人。我不想看你像条狗一样被巴希尔踩在脚下。”

那一刻,我看着她的眼睛。

我想起了那个在巴扎帮我骂人的她,那个在河边捡石头的她,那个在警局门口默默陪我抽烟的她。

我是个赌徒。

既然已经走投无路,不如梭哈。

“好。”我咬着牙,吐出这一个字。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地下钱庄,把六十万人民币全部换成了美金。

厚厚的一沓钱,被她缝进了一个特制的粗布腰带里,缠在腰上。

送她去车站的时候,天还没亮。

那是拉合尔最乱的长途汽车站,去往北部的车都是些破旧不堪的巴士。

周围全是扛着大包小包的普什图男人,眼神凶狠。

法蒂玛换上了一身最不起眼的灰色长袍,把脸遮得严严实实。

“三天。”她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说,“如果不顺利,最多七天。如果七天我没回来……”

她顿了顿。

“你就别等了,想办法偷渡回国吧。”

车开了,喷出一股黑烟。

我站在尾气里,看着那辆破车摇摇晃晃地消失在晨雾中。

手里空落落的,像是心被挖走了一块。



等待是一种酷刑。

尤其是当你把身家性命都交出去的时候。

第一天,我还算镇定。

我和巴希尔周旋,说正在筹钱,让他多宽限几天。

巴希尔大概是觉得我也跑不掉,只要了五千卢比的利息,就走了。

第二天,法蒂玛打了个电话回来。

信号很差,全是杂音。

“到了……白沙瓦……还在下雨……路不好走……”

只说了这一句,电话就断了。再打过去,就是忙音。

第三天,彻底没动静了。

我开始失眠。

我整夜整夜地坐在店里,盯着门口的监控画面。

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我就以为是她回来了。

第四天,谣言开始在华人圈子里传开了。

老赵跑来找我,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老陈啊,我都听说了。你是不是把钱都给她了?”

我没说话。

“你糊涂啊!”老赵拍着大腿,“你知道斯瓦特是什么地方吗?那是塔利班的老巢!就算她不是骗子,带着那么多美金去那种地方,那是送死啊!更何况……”

他压低声音,眼神闪烁。

“有人在白沙瓦看到她了,说是跟一个当地男人在一起,两人上了一辆越野车,往边境那边去了。那根本不是回老家的路,那是去阿富汗的路!”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

“你放屁!”我把手里的茶杯摔得粉碎。

“行行行,我放屁。”老赵摇着头走了,“你就自欺欺人吧。”

第五天,第六天。

手机依然死一样的沉寂。

我的心理防线开始崩塌。

我开始喝酒。原本我是滴酒不沾的,但现在只有酒精能让我稍微麻痹一下那种被背叛的恐惧。

我想起她以前说的那些话,想起她在金店里对钻石的不屑。

是不是都是装的?

是不是她早就计划好了这一切,用两年的时间来养我这头猪,然后一刀宰了?

第七天到了。

也是巴希尔给的最后期限。

外面下起了暴雨,拉合尔的雨季总是这么狂暴,像是要把城市淹没。

巴希尔的小弟上午来过一次,在门上泼了红油漆,留下一句话:“今晚十二点,见不到钱,就收尸。”

我看着墙上那鲜红的油漆,像血一样往下流。

我把店里的卷帘门拉下来,反锁。

手里握着一把切水果的长刀。

我不打算跑了。钱没了,老婆跑了,我也没脸回国。

今晚巴希尔要是敢来,我就拉一个垫背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墙上的挂钟指向了十一点半。

雨越下越大,雷声轰鸣。

我喝光了最后一口威士忌,眼睛红得像鬼。

就在这时。

卷帘门被敲响了。

不是那种砸门的巨响,而是很轻、很急促的“笃笃笃”声。

像是某种受伤的小动物在抓挠。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如果是巴希尔,早就拿车撞门了。

我握着刀,光着脚走到门口,贴着门缝往外看。

外面漆黑一片,只能借着闪电的光,看到一个黑影蜷缩在门口。

“谁?”我低声喝问。

“陈……开门……”

声音微弱得几乎被雨声盖过。

但我听出来了。

那一瞬间,我手里的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我疯了一样拉开插销,把卷帘门推上去。

狂风夹杂着雨水瞬间灌了进来。

门口的人影顺势倒了进来,直接栽在我怀里。

是法蒂玛。

但我几乎认不出她了。

她身上那件灰色的长袍已经成了碎布条,挂在身上,混着泥浆和血水。

原本裹着的头巾不见了,头发乱蓬蓬地贴在脸上。

那张曾经精致的脸,此刻布满了晒伤脱皮的红斑,嘴唇干裂得全是血口子。

最让我心惊的是她的脚。

鞋子早就不知道去哪了,脚上缠着几层破布,血水还在往外渗。

每走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触目惊心的血印。

“法蒂玛!你怎么了?”

我嗓子眼里像是堵了块炭,眼泪瞬间就下来了。

我什么怀疑、什么怨恨,这一刻全没了。

我只看到我的女人,像是个从地狱里爬回来的鬼。

她浑身都在发抖,体温烫得吓人。

“关门……快关门……”她死死抓着我的胳膊,指甲嵌进肉里,声音嘶哑得可怕。

我赶紧把卷帘门拉下来,锁死所有的插销。

她瘫坐在地上,背靠着柜台,大口大口地喘气,胸腔里发出像拉风箱一样的声音。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她背上还背着一个东西。

那是我几年前为了去北部徒步买的一个深绿色的登山包,后来嫌太重就扔在仓库吃灰了。

此刻,这个包鼓鼓囊囊的,看形状塞得满满当当。

它上面全是黑泥,还有几处明显的划痕,像是被利器割过。

法蒂玛两手空空,除了这个包,什么都没有。

那个缝着六十万美金的腰带,不见了。

我的心沉了一下。

钱没了。

肯定是在路上遇到劫匪了,或者是被那个所谓的堂兄骗了。

但我看着她那副惨样,看着她腿上那道还在流血的长口子,我只有心疼。

“人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手忙脚乱地想去抱她,想给她找药,想给她倒杯热水。

“别动!”

她突然大喊一声,声音尖利得让我吓了一跳。

她挣扎着坐直身子,眼神里透着一股我从未见过的凶狠和警惕。

就像是一只刚刚捕猎归来,正在护食的狼。

她费力地解开登山包的扣子,把那个满是泥浆的包拖到我们中间。

“陈,把灯关了。”她喘着气命令道。

“什么?”

“关掉大灯,只留那个小台灯。”

我虽然满腹狐疑,但看着她那坚定的眼神,还是照做了。

屋内陷入昏暗,只有柜台上那盏紫色的小灯发出幽幽的光。

“打开它。”她指了指地上的包。

我看着那个脏得让人不想碰的包。

我心里其实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哪怕里面是一堆烂衣服,哪怕是一堆石头,只要她活着,我也认了。

我蹲下身。

手指触碰到那冰冷的金属拉链头。上面全是干涸的泥块,卡得很死。

我用力拽了一下。

纹丝不动。

我又用了点力,拉链才艰难地滑开。

那一刻,我的手都在抖,还以为我看花了眼。

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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