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以下简称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的空中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根据《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三、自2026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3月12日24时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升放气球、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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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北京
编辑:孙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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