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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融合推进人民法院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人民法院案例库、贯通四级法院的法答网。
“一库一网”上线运行以来,充分发挥审判监督指导作用,促进统一裁判标准,有效提升广大法官特别是基层一线法官的审判能力,助力司法审判提质增效。在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方面,案例库为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权威、规范、全面的案例指引,能够有效减少类案不同判现象;法答网为下级法院随时咨询实践中遇到的法律理解适用等问题提供了便捷途径,便于统一对法律的理解把握。
案例库横向开放拥抱全社会,法答网纵向贯通四级法院。“一库一网”,一横一纵。这两项公正司法新产品给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具体带来怎样的新气象?背后又有怎样的运行机理?人民法院如何在“库网”建设中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案例库:以参考示范效能促推“发布一案、治理一片”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2024年2月27日,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严格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以生效裁判规则促推行业管理、社会治理,实现“发布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当庭检索案例库,并在裁判文书中直接参引,有效促推案结事了。该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为一般房屋买受人能否排除设立在后抵押权的强制执行。为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合议庭在庭前会议现场组织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并找到入库参考案例《新乐某某社诉路某某、石某某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072-471-009)》。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增加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例发表意见的环节,围绕入库案例与本案是否相似进行辩论。经庭审调查和充分辩论,巴南区法院对所参考的入库案例裁判要旨进行详细阐述,最终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依法作出裁判。被告代理律师表示:“法官当庭查案例、判决书参引入库案例,同类案件怎么判,清清楚楚摆在那里,我们也没什么好争议的了。”本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接受判决结果。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针对当地大量涉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矛盾纠纷,运用入库参考案例《吕某甲与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11-2-483-001)》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同时梳理总结所涉纠纷中的突出实践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文件提供参考借鉴,促进相关政策健全完善。
入库案例参考示范效能发挥的背后,是严格的入库标准,是对案例质量“生命线”的牢牢把握——
注重指导性,既坚守“没有错”的底线,更追求“有价值”的标准。迎着争议去、奔着问题走,不为求稳而刻意选编毫无争议的案例,对实践中发生“同案不同判”情形以及疑难复杂、争议性大的问题,及时编选入库相关案例,切实发挥统一裁判规则尺度作用。如对正当防卫认定专门收录40余件案例,明确正当防卫适用标准。
注重新颖性,对依照新法新规作出裁判而编写的案例,优先审核、入库,注意收录随经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类型案例,总结新规则、解决新问题。如收录全国首例“隐形加班”案,明确认定标准,有效解决劳动争议领域新问题。
注重引领性,树立“以案促治”自觉,收录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厘清是非曲直、确立行为规范,“入库一案、影响一片”,进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
此外,案例库效能的更好发挥,离不开激励机制的完善和推广应用的强化——
将参与案例库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因素,激发广大法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荣誉感。如在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条件中明确“主办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优先推荐”等。
推动将入库案例作为法官培训、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编写修订的重要参考素材,并通过法官讲堂、培训班、撰写文章等方式,提升各级法院案例应用能力。拓宽案例发布渠道,上线案例库手机移动端、微信小程序,方便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使用案例库,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得。
目前,案例库收录入库案例超过5300件,有效解决审判实践争议问题以及新类型问题,实现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案例库平台浏览量超过4200万,访问用户国家达120多个,成为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鲜活教材和向世界展示中国公正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确保案例质量、增加案例供给’‘提升案例意识、做实以用促建’‘强化智能支撑、提升用户体验’三条主线,依托人民法院‘一张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案例库平台功能、优化服务内容,确保案例库更好用、更管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邱鹏表示。
法答网:做实贯通全国四级法院业务咨询答疑
“执行法院以物抵债裁定作出时间晚于破产受理裁定作出时间,但早于收到破产受理裁定的时间,该抵债裁定是否有效?”
“次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人民法院冻结到期债权裁定和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提出异议,该冻结是否自动失效?”
在今年2月5日的《人民法院报》上,刊登着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十七批)。该批精选答问聚焦执行工作专题,咨询人来自地方高院,答疑专家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法答网精选答问37批165件。
法答网,被法院干警称为“审判经验的放大器”“法院界的小红书”。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疑难复杂有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层出不穷,地方法院特别是中基层法院,迫切需要上级法院加强对下指导,及时释疑解惑。为满足司法实践需求,提升审判工作质效,202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建设法答网,为全国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的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由上级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进行答疑。为贯彻落实两审终审制,规定法答网咨询仅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不得涉及具体案件;答疑意见仅供学习、研究和参考使用,不得作为裁判依据。2023年7月1日,法答网正式上线并面向全国法院干警开放。
自上线运行以来,法答网及时解答了一批司法实践中长期困惑干警的专业问题,成为汇聚、研究、解决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的“宝矿”“富矿”,有效促进了法律适用的统一,获得了普遍好评。“有问题,找法答”也逐渐成为全国法院干警的工作习惯。
为了建好、用好法答网,《法答网使用管理办法》《法答网优秀咨询答疑评选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优做实法答网工作持续提升咨询答疑质效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先后制定,对法答网平台定位、提问要求、答疑流程、“精选答问”遴选发布机制等作出明确要求。此外,清理下架低水平重复提问、不规范答疑,研发上线“防止重复提问”新功能,提示干警提问前认真检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库参考案例以及法答网答问情况,杜绝就已有明确规定或者已达成共识的问题再次提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法答网问题浏览次数超过3059万次,登录次数超过1681万次,全国法官在线咨询超过92万件,答疑超过88万件,答疑率超过95%。
法答网服务审判执行的效能不止于咨询答疑,还在于“做优成果转化”的“后半篇文章”。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和各高级人民法院深挖法答网中的“宝矿”“富矿”,针对性地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围绕法答网咨询答疑开展起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推荐案例入库等系列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围绕法答网高频提问进行主动分析,对司法实践中反映强烈的涉民事案件管辖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会同立案庭共同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推动将法答网成果直接转化为司法解释,更好指导审判实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围绕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股东知情权等5大类常见法答网提问涉及的类案,提炼固定基本事实要素和争议要素,形成要素式审判表,构建要素式辅助模型,嵌入办案系统,极大提高办案质效。
库网融合:协同发力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建设均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赋予司法审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公正司法主责主业,努力在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等方面协同发力,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答网是优秀案例培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同时,法答网汇聚了大量权威、高效的法律适用问题解答,解决这些法律适用问题同样需要案例指导。
在“一库一网”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围绕法答网高频提问、不一致答疑等反映出的审判实践中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注重发挥法答网的“靶向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入库案例的编选审查;另一方面,针对法答网提问背后的争议案件,开展典型案例跟踪培育工作,及时挖掘、采编入库案例,实现以问补案、以案答问,形成统一法律适用的合力。此外,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法官学院等单位不断加强“库网”融合专题研究,为“库网”深度融合提供了有益参考。
探索“库网”融合,各地法院正在进行丰富的司法实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一库一网”应用推广研究中心,系聚焦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精选答问选育、研究、应用、推广的新型智库。同时建立“一库一网”首报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审委会上首先报告入库案例、法答网检索情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做实“以问强库”“以库促答”,同时举办案例法官讲坛强调全省法院要转变在案例库或法答网中单点解决的意识和习惯,强化案例库与法答网贯通融合。
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质量建设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从“完善案例发现机制”“建立案例编选初筛机制”“完善报审案例退改和撤回机制”“优化法答网答疑模式”“加大最高人民法院直接答疑力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并就高质量应用法答网、案例库作出部署、描绘蓝图——
“强化释法说理应用。各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文书和判后答疑时,应当参考入库案例、法答网答问释法说理,增强定分止争、服判息诉效果。”
“强化成果转化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时应当全面检索案例库、法答网,增强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库网’与‘一张网’深度融合,强化智能算法、大语言模型、数字模型等技术应用,为案件办理提供自动推送、自动分析等功能服务……”
春潮澎湃,激荡万千气象。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建设及运行实践表明,“一库一网”是法院工作的“好帮手”,有力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做实“以用促建”,坚持建好用好“一库一网”,持续做优“库网”融合,将会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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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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