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法务部发布关于“黄金万两大月饼”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书公示。
当中显示,胖东来“大月饼”自2022年8月上市以来,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2024年以来,市面上出现由郑州麦X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宣传、销售的“黄金万两大月饼”,该产品通过以广州市增城XX零食店为代表的多平台带货主播宣传、销售,大量使用“胖东来”相关标识、字样,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胖东来发现该侵权行为后,立即进行取证,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维权。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认定郑州麦X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带货主播推广销售“黄金万两大月饼”时,在相关宣传中使用“胖东来”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胖东来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其借用“胖东来”品牌知名度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广州市增城XX零食店作为带货主播在宣传、销售中使用“胖东来”字样,亦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郑州麦X丰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胖东来实业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万元;广州市增城XX零食店赔偿上述两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
(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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