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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男婴出生右脚缺4根脚趾,31岁产妇号啕大哭,家属称十余次产检加“大排畸”未报告异常,当地已介入调查

试管婴儿出生右脚缺4趾产检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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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对夫妇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育,却在新生儿诞生后发现婴儿右脚缺失四个脚趾。尽管孕期按时进行了包括四维排畸在内的多次产检,相关检查报告却未提示异常。目前,当地卫健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报道,产妇张女士今年31岁,丈夫赵先生今年35岁。2021年结婚的赵先生与张女士因女方输卵管因素多年未孕,于2025年3月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试管婴儿治疗。2026年2月20日(农历大年初四),张女士在该院诞下一名男婴。但令全家难以接受的是,新生儿被诊断为右足畸形——右脚仅剩小趾,右小腿也较左侧略细。

据孩子亲属张先生讲述,张女士孕期按医院要求完成了十余次产检,尤其在孕五月进行了针对胎儿结构筛查的四维彩超“大排畸”检查,但所有报告均未提示右脚存在异常。“当时出具的五张诊断图像里,能看到健全的手和左脚,唯独没有一张显示右脚的情况。”张先生表示,若提前知晓这一情况,家人或许会重新考虑妊娠选择。


出院记录(来源:受访者提供)

孩子出生后,产妇情绪崩溃,一直嚎啕大哭。孩子父亲赵先生也坦言,在产房外听到消息时内心同样难以承受。家属认为,院方在产前筛查环节存在疏忽,未能尽到应尽的告知义务。

对于后续治疗,家属表示,孩子目前因年龄太小无法接受矫正手术,待长大些将前往更大规模医院寻求治疗,但后续费用“难以预估”。他们希望医院能够给予合理补偿,并在未来治疗过程中提供必要支持,同时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2月25日,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回应媒体称,已于24日接到相关反映并启动调查程序。工作人员建议家属通过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调委)申请专业鉴定,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目前尚无最终结论。


产检诊断报告(来源:受访者提供)

涉事的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方面也作出回应。医患办工作人员表示,家属已联系医调委,可按程序进行调解或诉讼。医院宣传部引用《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2019)》指出,Ⅲ级超声筛查中,双手双足及关节活动等并不属于系统筛查的强制范围。院方同时强调,将“依法依规积极配合,妥善解决此事”。

针对该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称,根据《民法典》,医疗机构是否担责需视是否存在过错。如因技术局限性导致无法发现畸形,且院方已履行告知义务,可依法免责;但若存在明显疏忽,如未对四肢进行必要观察或未尽告知义务,则可能构成医疗过错。

付建还指出,若进入诉讼程序,司法鉴定将成为责任判定的关键依据。鉴定机构将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出具专业意见,这将直接影响法院判决结果。

来源:极目新闻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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