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下称《通知》),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到7月底之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政绩观是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问题的根本看法,直接体现为干部履职尽责的具体行为。
正确政绩观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注重经济指标、民生指标、生态指标的全面性。
政绩观偏差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其中包括:为了创造所谓政绩,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上面一出政策,下面就不顾地方资源禀赋和具体条件一哄而上;未经充分论证规划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等。
拿旅游产业来说,许多地方花巨资大造景点,结果或是半途而废、成为半拉子工程,或是建成之后、门可罗雀。
在政绩观出现偏差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弄虚作假、层层欺瞒现象,延续“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弊病。不但造成财力方面的巨大浪费,还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强调树立正确政绩观、摒弃政绩观偏差,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在此,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首先要明确针对“关键少数”。
《通知》明确:这次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
这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核心,因为一旦这些“关键少数”出现政绩观偏差问题,就会层层传导,滋生形式主义和腐败行为。当前,有的地方越是到基层,“一把手”的权力越是难受约束,成为“一言堂”,这种情况必须得到改变。
其次要明确重点领域。
当前尤其要注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吹牛”,不顾本地实际情况盲目制定高指标;二是“追风”,有“风口”就蜂拥而上,违反因地制宜原则;三是“筑墙”,为所谓地方发展设置地方壁垒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四是“注水”,违反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增长的基本要求。
《通知》要求,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同时,要做好建章立制,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
其三是要加强处分力度。
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7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就应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总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政绩观偏差与此格格不入。进一步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三问”,正是学习教育的重要方向。在这个过程中,实干是基础、“关键少数”是重点人群,明确重点领域是抓手,加强处分力度是震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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