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闽江大学,来了!

0
分享至

2月24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闽江大学

一起来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6〕10号

省教育厅:

教育部已研究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请你厅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教发函〔2026〕37号)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附件: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教发函〔2026〕3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6〕3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闽政函〔2025〕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5010395;同时撤销闽江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闽江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26年2月4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

来源 | 白鹭洲知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上海法治声音 incentive-icons
上海法治声音
市委政法委、上报集团联合出品
17510文章数 2612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