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闽江大学
一起来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6〕10号
省教育厅:
教育部已研究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请你厅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教发函〔2026〕37号)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附件: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教发函〔2026〕3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6〕3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闽政函〔2025〕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5010395;同时撤销闽江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闽江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26年2月4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福建日报 编辑:莫晓兰 校对:吴 欣 校审:余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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