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妈,那几辆黑轿车把路都封死了,是不是来抓逃犯的?咱还是别接了,赶紧溜吧。”
赵成缩着脖子,眼神乱瞟,生怕那个去大西北十年的穷老哥回来赖上他。
张翠兰没动,她怀里紧紧揣着那个装着茶叶蛋的破布包,手指都要把那张十年前的旧车票揉烂了。
车站外,刺耳的警笛声划破长空,一排排锃亮的红旗轿车把出站口堵得水泄不通。
就在这时,同乡老李气喘吁吁地挤过人群,手里那张《省城日报》被风吹得哗哗作响,指着上面的头版照片大喊:
“溜?翠兰啊!你家祖坟冒青烟了!看看这照片上的人是谁!现在接他的车队把路都堵了,那是省里的座上宾!是你当年送走的那个养子——陆远!”
在那张黑白照片上,那个曾经在雪地里瑟瑟发抖的弃子,如今正站在聚光灯下,眼神冷得像把刀,正等着割开这十年的旧伤疤……
![]()
腊月二十三的那天,是小年。
在这个本该祭灶王爷的日子里,张翠兰却觉得自己是个等着被审判的罪人。
她站在火车站出站口最阴暗的角落,旁边是一个巨大的绿色垃圾桶。
赵成蹲在地上,像只脱毛的鹌鹑。
那双遗传了死鬼老爹的吊梢眼,正贪婪地盯着每一个从身边走过的有钱人。
“妈,我可把丑话说是前头。”
赵成把一口浓痰吐在光洁的地砖上,然后用那双破了一层皮的皮鞋狠狠碾了碾。
“待会儿陆远要是真活着回来了,你别一见面就哭哭啼啼的,搞得像是咱们欠他的一样。你得先把腰杆挺直了,拿出当娘的款儿来。第一件事,必须让他把这十年的抚养费给结了。”
张翠兰的手猛地一抖,怀里的布包差点滑落。
她转过头,看着这个已经快三十岁、却依然像个寄生虫一样的亲儿子,心里那种名叫“绝望”的野草疯长了起来。
“成子,你还是个人吗?”张翠兰的声音很轻,被风一吹就散了,“那是你哥。十年前那个大雪天,他是替你去死的。那是去大西北,是去卖命啊!你不想着他活着回来就好,还想着算计他的钱?咱做人,不能把良心都喂了狗。”
“良心?良心多少钱一斤?”
赵成冷笑一声,站起身来,像个无赖一样逼近母亲。
“妈,你是不是老糊涂了?当初那个瞎子算命的怎么说的?陆远进门就是给我挡灾的!那是他的命!咱家养了他十八年,那是十八年的白大米、白面馒头!那是真金白银喂出来的!现在用得着他了,他出点血怎么了?”
张翠兰看着儿子那张扭曲的脸,突然觉得很陌生。
这就是她护了一辈子的亲骨肉吗?
“再说了,”赵成压低了声音,语气里透着一股阴森,“他在那边伐木,那种鬼地方也没处花钱,而且那是国营林场,包吃包住的,工资肯定都攒着呢。十年啊,妈你会算账吗?那是几十万!有了这笔钱,我就能翻身了!”
说到“几十万”的时候,赵成的眼睛里冒出了绿光,那光芒比这寒冬的雪还要刺眼。
“翻身?你是想去还赌债吧?”张翠兰颤抖着指着他,“别以为我不知道,前两天刀疤刘带着人堵在家门口,把你那屋翻了个底朝天。你又输了五万,是不是?”
赵成被戳穿了老底,脸色瞬间变得狰狞起来。
他一把抓住张翠兰枯瘦的手腕,力气大得像是要捏碎她的骨头:
“是又怎么样!还不是因为穷!刀疤刘说了,过年再不还钱,就剁我一只手。妈,你看着办吧。今天陆远要是回来了,这钱必须让他出。你是要那野种的钱,还是要你亲儿子的手?”
张翠兰靠在冰冷的柱子上,感觉浑身的血都凉了。
她看着眼前这个狼心狗肺的儿子,又想起那个十年前默默背起行囊走向风雪的养子。
那时候的陆远,也是这样被他们母子俩逼到了悬崖边上。
历史像个恶毒的轮回,十年后,又回到了原点。
“作孽啊……”张翠兰闭上眼睛,眼泪顺着满是沟壑的脸庞流下来,滴在那个装着茶叶蛋的布包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
二十八年前那个早晨,雪下得比今天还大。那是一种要把整个世界都埋葬的大雪。
张翠兰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时,看见门口的雪堆里放着个破柳条篮子。
篮子里没有棉被,只有几层发黄的旧单布,里面包着个冻得发紫的婴儿。
那孩子不哭不闹,就睁着一双眼睛看着天。仿佛他知道自己是被遗弃的,也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命运。
那时候赵成刚满月。这孩子随根儿,像个瓷娃娃,三天两头往医院跑。
医生都说这孩子先天不足,很难养活。
老赵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愁得眉头都能夹死苍蝇。
那天正好村里的瞎子路过,听见赵成在屋里哭得像猫叫,就站在门口不走了。
瞎子那双翻白的眼珠子对着天空,嘴里念叨着:
“这家的大嫂,你家这孩子命太薄啊。八字太轻,压不住福,也挡不住煞。这要是硬养,恐怕活不过十八岁。”
张翠兰一听这话,当场就给瞎子跪下了。
“大师,那可咋办啊?您给指条活路吧!”
瞎子指了指门口那个还没被抱进来的弃婴篮子:“门口那个,是你家的?”
“不是,早上捡的。”
“那就是活路!”瞎子突然大喝一声,声音在雪地里传得很远,“这弃婴命硬,你看这大雪天冻了一夜都没死,这是天生的硬命,煞气重。你把他收养了,让他给你儿子当哥哥。这就叫‘借命挡灾’,所有的灾病,让他这块石头去扛,你儿子这块玉就能保住了。”
张翠兰信了。迷信像是一种毒药,一旦喝下去,就会让人丧失理智。
当晚,那个弃婴就被抱进了赵家,取名叫陆远。
从那一天起,陆远就不再是个孩子,而是一道符,一堵墙,一个活生生的工具。
赵成三岁那年出痘子,发高烧不退。
张翠兰听信偏方,说要有人去庙里一步一磕头地祈福才灵。
大冬天的,她舍不得自己去,也不让老赵去,而是把四岁的陆远从被窝里拽出来。
“去!给你弟磕头去!磕不够一千个不许回来!”
四岁的陆远,穿着单薄的旧棉袄,在冰冷的石阶上磕得头破血流。
那是张翠兰第一次看见陆远流血,鲜红的血滴在白雪上,像是一朵朵盛开的梅花。
她心里没有心疼,反而有一种诡异的安慰——血流出来了,灾就挡住了。
后来赵成上树掏鸟窝摔断了腿,张翠兰拿着扫帚疙瘩把陆远打得半死,理由是“没看好弟弟”。
“你就是个丧门星!你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就让你给他陪葬!”
张翠兰那时候疯了一样,拿着扫帚往陆远身上抽。
那年陆远才七岁。他没哭,也没有躲,就那么直挺挺地站着,任由扫帚打在身上。他那种眼神,和二十八年前在雪地里一模一样。
那不是孩子的眼神,那是看透了生死的冷漠。
![]()
这种偏心,像是刻在骨子里的诅咒,在饭桌上更是显露无疑。食物,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不仅仅是用来果腹的,更是用来划分等级的工具。
那是陆远十二岁那年,中秋节。
家里难得杀了一只下蛋的老母鸡。那只鸡炖得烂烂的,满屋子都是香气。
那种肉香,对于一年到头见不到荤腥的孩子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陆远在灶台下烧火,一边添柴,一边咽着口水。
火光映红了他那张消瘦的脸,他的喉结上下滚动着,肚子里像是有只手在抓挠。
吃饭的时候,张翠兰端着那个豁了口的大瓷盆上桌了。她先是用筷子在盆里翻了翻,精准地夹起两只最肥大、油汪汪的鸡腿。
一只放进了赵成的碗里。另一只……她犹豫了一下,筷子在空中停顿了半秒,最终还是放进了赵成的碗里。
“成子正在长身体,多吃点。”张翠兰慈爱地看着亲儿子,眼神里满是宠溺。
然后,她夹起那个满是淋巴的鸡屁股,还有几块全是骨头的鸡脖子,扔到了陆远碗里。
“远儿,你也吃。这鸡脖子是活肉,有嚼头。”
张翠兰说这话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仿佛这是一种恩赐。
陆远看着碗里的鸡屁股,那上面还连着几根没拔干净的毛。
他没说话,默默地端起碗扒饭。
这时候,赵成一手抓着一只鸡腿,左一口右一口,吃得满嘴流油。
那种咀嚼的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刺耳。
“吧唧、吧唧。”
赵成故意把声音弄得很大,他一边吃,一边还斜眼看着陆远,眼神里满是挑衅和炫耀。
“哥,你看啥?想吃啊?”赵成把咬了一半的鸡腿在陆远面前晃了晃,上面的油滴落下来,掉在桌子上,“叫声好听的,我就给你尝一口。”
陆远没理他,低头喝汤。但他那一瞬间抬起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渴望。那是生理上的本能,是一个饥饿的孩子对食物最原始的渴望。
就这一眼,被张翠兰看见了。
“看什么看?”张翠兰“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子上,吓得老赵都不敢出声,“那是你弟的命根子!你身子骨壮,吃糠咽菜都能活,你弟不行!他那身子骨是纸糊的,必须吃好的补!你吃了,你弟要是病了,你赔得起吗?”
“娘,我没想吃……”陆远小声辩解了一句。
“没想吃?我看你眼珠子都快掉进他碗里了!”张翠兰不依不饶,越说越气,“你个白眼狼,养你这么大,让你让你弟怎么了?你要是不想吃这鸡屁股,就滚出去别吃!”
陆远拿着筷子的手僵在半空中。
全家人都在看着他,等着他服软,等着他像往常一样低头认错。
但这一次,陆远没有。
他慢慢地把那个鸡屁股夹起来,放进嘴里。
他没有直接吞下去,而是用力地嚼。鸡骨头被嚼碎的声音在安静的饭桌上格外清晰,“咯吱、咯吱”,像是要把这世道的不公,把这满腹的委屈,统统嚼碎了咽下去。
那一刻,张翠兰突然觉得有些心慌。她看见陆远的腮帮子鼓着,眼神却死死地盯着桌上的油灯。那灯火在他瞳孔里跳动,像是一团就要烧起来的火。
嚼完之后,陆远放下碗筷,站起身。
“娘,我吃饱了。”陆远说完,转身就走出了屋子。
那一晚,陆远坐在院子里的磨盘上,看着天上的月亮发了一整夜的呆。
张翠兰半夜起来上厕所看见了他。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这个养子很陌生,像是一个借宿在这个家里的孤魂野鬼,随时都会飘走。
也就是从那天起,张翠兰心里隐隐有种预感:这个孩子,她是养不熟了。
![]()
十年前的那个腊月,雪下得让人心慌。村里的狗都不叫了,像是被这漫天的白给冻住了嗓子。
那天晚上,赵家的木门被敲得震天响。
那声音不像是在敲门,倒像是在砸棺材板。
张翠兰去开门的时候,手里的煤油灯晃了晃,差点灭了。
门一开,一股夹着雪渣子的寒风就灌了进来,把屋里那一丁点儿活人的热气吹得干干净净。
进来的是村支书,身后跟着两个穿着军大衣的民兵。
支书的脚上穿着一双翻毛皮鞋,在张翠兰刚扫干净的堂屋地上踩出了一串黑泥印子。
那泥印子像是一条条黑色的蛇,蜿蜒着爬进了这个本就摇摇欲坠的家。
“翠兰,国家有任务。”支书没坐,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拍在那个满是油污的八仙桌上,“支援大西北林场建设,每家每户都要出一个壮劳力。这是上面的死命令,红头文件,谁也跑不了。”
那张纸上盖着一个鲜红的大印,红得刺眼,像是一滩还没干透的血。
赵成当时正缩在炕头嗑瓜子,一听“大西北”三个字,手里的瓜子全撒了。那时候村里人都传,大西北是流放犯人的地方,风沙能吃人,去了就是当苦力,十个人去,能有五个活着回来就算命大。
“我不去!”赵成尖叫了一声,从炕上滚下来,连鞋都没穿就往张翠兰身后躲,“妈,我不去!那是送死!那是活埋!我听说那边撒尿都要带棍子敲冰柱,我会冻死的!”
“不去?不去就抓人!”支书黑着脸,喷着一股劣质烧刀子的酒气,“名单都报上去了,你们家两个儿子,必须去一个。要么去人,要么交五千块钱罚款顶名额。你自己选吧。”
五千块?在那时候的赵家,五百块都是巨款。这哪里是让人选,这分明就是逼命。
支书走了,留下一屋子的冷风和那张盖着红印的纸。
赵成彻底疯了。他冲进厨房,抓起那把切菜的刀,架在自己脖子上。那刀刃上还沾着切碎的白菜帮子,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寒光。
“妈!你要是让我去,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赵成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浑身抖得像筛糠。
“我身子骨这么弱,去了也是死,还不如死在家里痛快!”
张翠兰吓得魂飞魄散,扑上去想夺刀,却被赵成一脚踹开。
“别过来!你说!让谁去!是不是想让我死?是不是?”
赵成歇斯底里地吼着,刀刃在他脖子上压出了一道白印。
张翠兰瘫坐在地上,看着这个自己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亲儿子,看着他那副贪生怕死的丑态。
然后,她慢慢转过头,看向了角落里一直没说话的陆远。
陆远正蹲在灶台边添柴。
火光映红了他的侧脸,那张脸平静得像是一块石头。
他听着赵成的哭嚎,听着支书的威胁,连手里的柴火都没抖一下。
那个背影,像极了二十八年前那个大雪天,被遗弃在门口篮子里的样子。孤独,且认命。
![]()
那一夜,赵家的灯一直亮着。
风在外面呜呜地吹,像是有无数个冤魂在扒窗户。屋里安静得可怕,只能听见灯芯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
陆远刚躺下,门就被推开了。那一瞬间,门轴转动的声音像是一声叹息。
张翠兰端着一个蓝边的大瓷碗进来了。碗里冒着热气,是一碗白米饭,上面居然盖了一片肥得流油的咸肉,还有一个煎得焦黄的荷包蛋。
这是过年才有的待遇,是祭祖时才舍得摆出来的供品。
“远儿,睡了吗?”张翠兰的声音温柔得让陆远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种温柔里藏着针,藏着刀,藏着让人无法拒绝的毒药。
陆远坐起来,看着那碗饭,没说话。那片肥肉在灯光下闪着油光,像是在嘲笑他。
张翠兰把碗放在床头那个破木箱上,然后,毫无征兆地,“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这一跪,把陆远所有的退路都堵死了。
“娘,你这是干啥!”陆远下意识地想下床去扶,可脚刚沾地,就被张翠兰死死抱住了腿。
“远儿啊,娘没法子了。”张翠兰抬起头,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挂满了泪水,每一道皱纹里都填满了算计和哀求,“你弟那个怂样你也看见了,他要是去了大西北,不出三天就得死在那儿。娘求求你了,你替他去吧。”
陆远的手僵在半空。他看着跪在地上的母亲,看着这个曾经给他一口饭吃、却也亲手毁了他前途的女人。屋里的空气变得粘稠起来,让他无法呼吸。
“娘,那是十年。”陆远的声音沙哑,像是喉咙里含着沙子,“那边的林场,听说进去了就出不来。我也是您养大的,您就这么舍得?”
“娘知道,娘心里也疼啊!”张翠兰一边磕头一边哭诉,额头撞在泥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可你是当哥的啊!你身子骨硬,你去还能活着回来。你要是不去,那就是逼死你弟,也是逼死娘啊!难道你要看着娘一头撞死在这儿吗?”
说着,张翠兰作势要往墙上撞。
陆远一把拉住了她。他的力气很大,把张翠兰的手腕都捏青了。他看着这张哭得扭曲的脸,突然觉得很累。
在这个家里,他永远只是一个用来牺牲的替代品。
赵成是玉,他是石头;赵成是命,他是草。
“我去。”陆远松开了手,声音冷得像窗外的冰棱,“这碗饭我吃了。这十年,就当我还了您十八年的饭钱。”
那一夜,陆远吃得很慢。他把那片肥肉、那个鸡蛋,一点点嚼碎了咽下去。
那不是饭,那是断头饭,是买命钱。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村口的大卡车就来了。
全村要去大西北的小伙子都戴着大红花,家里人哭成一片。
只有赵家静悄悄的,像是在办丧事。
张翠兰没敢送陆远出村口。她怕村里人戳脊梁骨,说她让养子去送死。她躲在门缝后面,看着陆远背着一个破蛇皮袋,孤零零地往外走。
最让人心寒的是,临走前,张翠兰把家里唯一一件新棉袄穿在了赵成身上。而陆远身上穿的,还是那件袖口磨破、露着芦花的旧袄子。
她只给了陆远那张去西北的单程车票,还有几个冷馒头。
“到了那边,给家里写信。”
张翠兰隔着门缝喊了一句,声音虚得连她自己都听不见。
陆远没有回头。他在雪地里走得很快,背挺得笔直。
风一吹,那件破棉袄鼓起来,像是一只折了翅膀的鸟。
他拿走了车票,留下了命。
![]()
现实中的汽笛声,把那段发霉的记忆像灰尘一样震落了。
火车站的广播突然变了调子,不再是那些冷冰冰的提示音,而是换成了激昂的、充满仪式感的欢迎曲。
张翠兰猛地回过神来,发现周围的空气变了。
原本那种充满尿骚味和酸腐气的味道被冲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昂贵的汽油味,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属于权力的味道。
几辆黑色的轿车,像几口沉默的棺材,又像是深海里游出来的鲨鱼,无声无息地滑进了嘈杂的站台。
那是红旗轿车,车头上那面红旗在灰蒙蒙的雾霾里显得格外刺眼。
车身漆黑发亮,倒映着周围那些衣衫褴褛的旅客惊恐的脸。
“妈,这阵仗不对啊。”赵成也有点发怵。
他虽然混,但也知道这种车不是普通人能坐的。
刚才那种要把陆远当提款机的嚣张气焰,被这几辆黑车压下去了一半。
“这不会是哪个大领导来了吧?咱们是不是挡道了?”
赵成缩着脖子,想往柱子后面躲,却又舍不得这看热闹的机会。
就在这时,同村的老李像个疯子一样,从警戒线外挤了进来。
“翠兰!翠兰!大事不好了!”老李手里挥舞着一张报纸,脸上表情精彩得像是刚见了鬼,又像是刚从坟地里跑出来。
“老李?你咋呼啥?”张翠兰心里正乱着,那种不祥的预感像潮水一样漫上来。
“你快看!你快看这个!”老李把报纸直接怼到了张翠兰的眼皮子底下,那报纸上还沾着老李吃剩下的油条渣子,“你家陆远!那是你家陆远吧!”
张翠兰眯着老眼,看向报纸。
那是一张占据了头版的大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但在张翠兰眼里却像是彩色的,因为那上面的人太耀眼了。
照片上的人穿着西装,戴着眼镜,正在和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握手。
虽然气质变了,虽然成了人上人,但那眉眼,那神态,分明就是十年前走丢的陆远!
只是那双眼睛,隔着报纸,都能让人感到一种透骨的寒意。
照片下面竟还印着一行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