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天气尚可,并非什么特殊日子。两个女孩骑车在路上,见一老者倒于道旁,便停了车,伸出手去。这本该是极寻常的一件事,话本里该当以“多谢”与“不须谢”收梢的。然而这一伸出的手,后来竟被标上了一个价目——22万。
那老婆子将她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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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看见那监控录像。两下里对面行来,老人大约是受了些惊吓,自己翻倒的。要说两个女孩全无干系,怕也难讲;但这二十二万的数目,却实在荒唐得紧。正当众人捏着一把汗,要看这出戏如何收场时,消息却传来说:撤诉了。
理由呢?不知道。我听了这消息,心里并不曾松快,反觉得有些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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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每一个细节都戳中痛点,刷新了“恶人先告状”的认知底线。很多人原以为撤诉意味着正义落地,女生们能卸下包袱回归校园,可冷静后才发现,事情远没那么简单。
半个多月前,福建莆田两名初中女生放学路上,看到一位老人摔倒后出于善意上前搀扶,并帮忙联系了家属。这本是温暖人心的小事,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善良,可谁也没想到,这份纯粹的善意,竟成了她们和家人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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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送医后,其家属不仅未感谢,反而倒打一耙,咬定是女生撞倒老人,要求两家共同赔偿22万元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费。面对指控,两名女生当场崩溃辩解,可老人家属不依不饶,直接将她们起诉至法院。
事件被女生家长郑女士曝光后迅速发酵,全网一边倒地支持女生、谴责老人家属忘恩负义。大家心疼这两个未成年孩子,本该无忧无虑成长,却因一次善意搀扶,卷入巨额索赔官司,承受流言蜚语和心理压力,更有人担心,这事会磨灭她们的善意,也让更多人不敢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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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全网等待法院开庭还女生清白时,原告方突然撤诉。2月21日,郑女士证实,老人家属已提交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庭审取消。老人家属给出的理由简单:双方私下协商一致,不再追究责任。
可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所谓“私下协商”无任何公开细节,没有道歉、没有赔偿,甚至没有一句解释,仿佛这场全网热议的索赔闹剧只是一场玩笑。更令人愤怒的是,老人家属撤诉后未受任何处罚,一句“撤诉”就想勾销恶行,这对女生和所有心怀善意的人来说,太不公平。
作恶者敢狮子大开口要22万,就是赌定“撤诉就没事”、无需付出任何成本。若撤诉真能让其全身而退,只会有更多人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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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闹剧的核心,从不是“撤诉与否”,而是作恶者的收益与成本完全不成正比——收益高达22万,成本却几乎为0,这种反差最让人揪心担忧。
老人家属起诉索要22万,一旦成功,就能轻松获得巨额收益,足够覆盖老人医药费甚至有剩余;而他们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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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诉讼费本就不高,撤诉后还能退还一部分;他们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撤诉是原告的合法权利,撤诉后不会被罚款、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责;即便被全网谴责,只要撤诉后不再露面,风波过后仍能正常生活,不会有任何实质性影响。
反观两名女生和她们的家庭,却承受了巨大损失。女生们心理受到严重创伤,不敢再轻易助人,甚至产生自卑、恐惧心理,影响学习生活;家长为应诉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四处找证据、请律师,身心俱疲。更重要的是,她们的善意被践踏、清白被质疑,即便洗清冤屈,这段经历也会成为心中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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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老人家属的行为已涉嫌恶意诉讼。中国法院网2026年1月解读显示,恶意隐瞒事实、侵害他人诉权的行为属于恶意诉讼,法院可责令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若造成严重损失,还可示明对方另案追责。
也就是说,老人家属明知女生未撞倒自己,却捏造事实起诉、妄图敲诈22万,已构成恶意诉讼,理应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甚至接受罚款、拘留。可现实是,他们仅撤诉了事,真正做到了“零成本作恶”。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有人故意摔倒讹诈搀扶者,有人捏造事实起诉索偿,一旦败露,就以撤诉、道歉为由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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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有权撤回起诉,这是为了保障诉权、节约司法资源。可这项权利,却被作恶者当成“保护伞”——恶意起诉敲诈,一旦败露就撤诉逃避制裁。
中国法院网曾明确表示,对滥用诉权、虚构事实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可按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司法、民事、刑事责任,构建三重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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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恶意诉讼并非无法律约束,作恶者理应担责。但实际操作中,对恶意撤诉的惩戒力度远远不够:原告撤诉后,法院往往不会审查其恶意,更不会处罚;即便发现恶意诉讼,也多是口头警告,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
就像这次莆田事件,老人家属明显恶意诉讼、敲诈勒索,却因撤诉未受任何处罚,这就是对恶行的纵容。若法院准许撤诉的同时,审查其恶意并依法追责、责令赔偿,就能震慑效仿者,让其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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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很多受害者面对恶意诉讼会选择妥协——维权成本太高、耗时耗力,不如息事宁人。而这种妥协,只会让作恶者更加肆无忌惮。
比如有人故意摔倒讹诈搀扶者5万元,搀扶者为避麻烦选择赔偿;还有商家被捏造事实起诉索偿10万元,为不影响经营选择私下和解。受害者的妥协,无形中助长了作恶者的气焰,让“零成本作恶”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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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清醒,恶意撤诉不被惩戒、作恶者零成本获益,伤害的不仅是两名女生和其家庭,更是整个社会的善意与正义,纵容这种现象,后果不堪设想。
试想,若以后有人摔倒没人敢扶,怕被讹诈起诉;有人遇困没人敢帮,怕惹祸上身;作恶者零成本就能获巨利,整个社会会变得冷漠自私,人与人之间再无信任温暖,这绝非我们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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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希望生活在善意、正义、温暖的社会里,希望自己遇困时有人援手,希望善意能被温柔以待。而这一切,都需要遏制“零成本作恶”,让作恶者付出应有代价。
莆田事件虽以撤诉告终,却不能就这么翻篇。我们要追问:老人家属为何撤诉?是良心发现,还是怕事情闹大影响自己?女生们的心理创伤谁来弥补?被践踏的善意谁来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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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反思:为何会有这样的事?为何作恶者敢肆无忌惮利用他人善意?为何恶意撤诉不能被严厉惩戒?这些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更值得相关部门重视。
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加大惩戒力度,明确恶意诉讼者的责任,让其知道撤诉不是“保护伞”,恶意敲诈必受法律制裁。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弘扬见义勇为美德,让更多人敢援手、善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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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通人而言,要坚守善意,不因个别恶行放弃善良,但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见义勇为时尽量留证,避免被讹诈冤枉。遇到恶意诉讼敲诈,不要妥协,要勇敢用法律维权,让作恶者付出代价。
百姓们期盼,这件事能成为警钟,警示所有作恶者:不要心存侥幸,撤诉不是避风港,零成本作恶的时代,理应彻底结束。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行动,守护社会善意与正义,让善意者安心援手,让作恶者必受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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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搀扶老人反被索赔”事件的撤诉,绝不是终点,更不是正义落地。它给我们敲响警钟,让我们看清“零成本作恶”的危害,也让我们明白,守护社会善意、维护正义,任重道远。
作恶者轻飘飘一句撤诉就全身而退,妄图获利22万却零成本,这样的结局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更是对社会善意的践踏。纵容恶行,只会让社会变得冷漠,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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