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国家安全部”发文 ——
为了引关吸粉、赚取流量,有博主无视“禁止拍照”警告标识,在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重地进行直播,还向网友详细介绍翻越铁网拍照打卡的多条路线,最终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任何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小安,公众号:国家安全部
来源 | 国家安全部、济南日报主编 | 彭丹 编辑 | 蒋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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