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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六票赞成、三票反对的明确表决结果,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终局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单方面启动的大规模关税行动,未获国会清晰、具体的法律授权,已实质性逾越宪法赋予行政权的边界,依法应被认定为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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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二度执掌白宫后,以IEEPA为法律支点,密集推出多轮进口附加税措施,累计征缴金额逾两千亿美元;其中,高达1750亿美元已正式计入联邦财政账户。此次判决无异于从法理根基上彻底否定了这笔巨额财政收入的正当性,使其合法性瞬间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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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宪政交锋的源头可回溯至2025年初——特朗普团队重返华盛顿后,系统梳理现存联邦立法体系,最终将目光锁定于1977年颁布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该法本意在于授权总统在遭遇重大境外安全威胁时,采取冻结资产、限制交易等临时性金融管制手段,其立法初衷从未涵盖常态化、广覆盖、高额度的关税征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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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其政策执行路径逐步成型:先行发布“国家紧急状态”行政令,继而援引IEEPA条款,最终直接设定并实施进口加征税率,整套流程全程规避国会审议与立法批准环节。
依此路径,围绕芬太尼供应链管控的专项关税、以“对等报复”为名的反制性关税、以及面向多国的“全球基准税率”三大政策框架相继落地,适用税率区间横跨10%至34%,所有措施均统一冠以“紧急状态”之名实现极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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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操作虽在程序上显现出高度执行力,却严重冲击美国宪政结构的底层逻辑。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协同意见书中郑重指出,《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将“征税权”明文专属于国会,这是建国两百余年来维系三权分立体制的基石性安排,绝非可通过行政宣告轻易绕开的技术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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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一步强调,涉案关税政策存在三项根本性缺陷:征税总额无上限、实施期限无截止、适用对象无边界。其本质并非审慎行使法定紧急权限,而是系统性僭越宪法赋予国会的专属课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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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一经公布,美国财政部即刻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财政部长贝森特办公桌上的待办文件中,迅速新增一份措辞严峻的内部备忘录:全部依据IEEPA征收的约2000亿美元关税须依法启动退还程序,其中已入账的1750亿美元需从现有财政资金中划拨返还。这对当前年度赤字已突破两万亿美元的联邦预算而言,构成一场迫在眉睫的流动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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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年度财政缺口持续扩大,国库并无闲置资金用于大规模退税,唯一现实出路便是进一步扩大国债发行规模。
然而,当前美债总量已达历史峰值,继续增发相当于向一个水位逼近溢出临界点的容器持续注水。此举极可能引发国债收益率显著攀升,进而全面推高全社会融资成本——从联邦政府发债利率,到企业中长期贷款利率,再到居民房贷与信用卡利率,都将面临同步上行压力。但比财政承压更为紧迫的,是即将汹涌而至的司法索赔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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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二个月内,成千上万家美国本土企业因该系列关税被迫额外支付高额进口成本。如今最高法院已明示相关措施违宪,这些企业手中握有的不再是普通申诉材料,而是具备强制执行力的退款请求权凭证。可以预见,在未来数月内,针对美国联邦政府的集体退税诉讼将呈井喷之势涌入各级法院系统。
每一起案件均需经历证据交换、听证质证、法庭辩论及判决执行等完整司法流程,消耗大量企业运营资金、管理层精力与市场确定性。部分行业龙头甚至可能主张因政策失当导致的经营损失赔偿,此类诉求一旦获得司法支持,将进一步加剧联邦财政与行政系统的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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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大普通美国家庭而言,此次裁决却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生活改善契机。据权威经济研究机构测算,此前由特朗普关税政策传导至终端消费端的成本转嫁,致使每个四口之家年均多支出约1300美元。随着违法关税逐步取消,家庭层面的额外负担有望回落至600—800美元区间。
尤其对于汽车进口经销商、快时尚零售连锁、大型家电卖场等高度依赖海外供应链的行业主体,长期承受的进口采购成本压力有望明显缓解,经营弹性与利润空间将迎来阶段性修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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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司法裁决,特朗普政府反应极为迅捷。官方声明明确表示:将严格遵照判决要求暂停相关关税,同时立即启动替代性法律工具的适用程序。这并非空泛表态——其法律顾问团队早已完成多套合规方案的预研与备案,实质是在主通道被司法机关封堵后,迅速启用多条平行法律路径作为政策延续的制度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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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特朗普至少掌握三张经得起司法审查的关税授权牌。首当其冲的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即广为人知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2018年其首个任期曾据此对钢铁、铝产品分别加征25%与10%关税,该批措施至今仍在有效期内,且完全不受本次判决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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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为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专用于应对外国政府实施的歧视性或不公正贸易政策。特朗普第一任期对中国发起的全面关税行动,正是依托该条款构建法律基础。第三张牌则是同部法律中的第122条,允许总统在出现严重国际收支逆差时,临时加征最高不超过15%的关税,有效期严格限定为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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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而言,此次判决客观上开启了一段宝贵的贸易缓冲期。最直观的影响在于:涉及中国产品的现行关税水平预计可下调约20个百分点。消费电子、纺织服装、通用工业设备等我国传统优势出口品类,进入美国市场的制度性壁垒将显著降低。
回望过去一年半的经贸互动,高强度关税曾对中国对美出口形成实质性压制,部分品类被迫大幅调低报价以维持市场份额,出口企业普遍经历产能调整、客户重构与合规升级的多重阵痛。如今外部压力出现阶段性松动,中美经贸磋商的节奏与议程设置权亦随之发生微妙变化,中方得以在谈判桌上采取更具战略纵深的应对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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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一窗口期具有鲜明的时效性特征。特朗普所持的232条款、301条款等法律武器依然处于随时可激活状态,中美之间结构性竞争的基本面并未因一次司法裁决而发生根本转向。
遥想两百多年前,费城独立厅内那些伏案起草宪法的先贤们,或许难以预料,他们以精妙文字框定的“征税权归属国会”这一原则,竟会在2026年成为一道精准拦截行政扩权的关键法治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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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此次失利,本质上是一次宪法边界的司法确认,而非贸易政策的整体失败。未来他极有可能通过更换法律依据、调整政策话术、重构名义事由等方式,持续推进其保护主义导向的经贸议程。
美国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动态制衡机制,仍将持续在政策实践中演进深化;而全球贸易治理体系,也将在这种反复试探与规则重塑的过程中,不断演化出新的格局形态。下一轮围绕权力边界与政策合法性的博弈,或将很快以更新颖的法律形式与更复杂的国际协作场景,再度登上世界舞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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