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安徽一市人事任免!涉及副市长、局长等职务

0
分享至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2月12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杨安乐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王建海同志为市水务局局长;

刘 栋同志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金天柱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赵 亮同志的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汪和俊同志的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汪和俊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正健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四)免去:

胡 洁同志的文昌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五)任命:

王 嘉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唐文姣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六)免去:

程玉明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博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七)任命:

李 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侯方根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玲菊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兼范岗法庭庭长);

徐陈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刘 亮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鲍黎蕾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许文春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 燕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项 琼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方 园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曹 红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孙 敏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八)免去:

黎俊秀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职务;

刘 峰同志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陈军同志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 亮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鲍黎蕾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姚 庆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甘少林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 | 桐城人大网

编辑 | 靳晓宇 责编 | 王常钰 审核 | 刘利娜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凤凰网安徽 incentive-icons
凤凰网安徽
影响安徽的力量
7110文章数 8704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